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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经济贸易活动不重视品牌效应,商品的包装装潢与商标亦不受重视,且商品的包装装潢也相对简单,即使出现商标侵权情形,也比较容易认定。随着商业贸易的发展,知识产权法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性日渐体现,企业对商标的重视程度亦逐步提升。商标为企业带来的经济价值更是奠定了其在企业中的地位。商标利益的产生无不伴随着侵权的危机,也正因为商标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无疑会引来其他同行甚至非同行的觊觎,他们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利用商标权人的商标,侵犯商标权人的权益,从而获取利润,这让商标权人头疼不已,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良性发展。因此,对这些商标侵权行为的探讨必然会成为商标法研究中的重要议题。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是商标法的核心内容,与商标侵权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商标权使用通常是作为商标侵权的前提条件。因此,商标性使用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本文着重介绍商标侵权中的商标性使用,对商标性使用进行简单的概括性分析,指出学术上存在的争议点,并说理证明商标侵权应该以商标性使用为前提。同时分析商标性使用的构成要件,并对网络环境中的商标性使用简单地进行了分析。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括性地介绍了商标性使用的含义以及研究意义,指出商标性使用对于证成商标权的合理性、发挥商标的功能、取得与维持商标权、判定商标侵权以及积累商誉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以在不同程序中为分类标准,对商标性使用的主要类型进行简单介绍,并简要地分析与商标性使用相关的概念:非商标性使用与商标合理使用。第二部分从商标性使用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前提这一争议入手,分析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并通过两种不同观点的分析,得出判定商标侵权应当以商标性使用为前提这一结论。第三部分详细分析了商标侵权中商标性使用的构成要件,指出侵权环境下构成商标性使用必须包括在本国的商业活动中使用、公开使用以及发挥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三个要件。第四部分分析网络环境中的商标性使用。通过对网络市场特点的分析,指出网络市场具有全球性、虚拟性、信息性的特点,根据网络市场的特点,分析网络环境中构成商标性使用的要素。最后,对将他人商标作为域名使用与将他人商标作为元标志使用两类网络常见的商标使用行为进行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