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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自由是一系列相关权利和自由的一种总称,它是一种法律权利和一项基本人权,在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同时,应当受到规制。进入网络时代后,互联网开放、即时、互动、无障碍的特性,极大丰富了表达自由的内容和形式,也使网络表达自由具有了匿名性、弱责任性等特点。互联网在拓展人们实现表达自由能力的同时,令表达自由的法律保障和规制面临着全新的局面。本文从表达自由的内涵入手展开研究,分五章阐述了网络表达自由的法律保护和规制。第一章,表达自由概述。表达自由是一个具有多层次含义的复杂概念。尽管学者们对其称谓、内涵的理解不同,但都认同表达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本部分首先在比较各种观点的基础上归纳出表达自由的三层内涵,然后对表达自由的宪法属性和宪政价值作了概括,提出表达自由在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同时,应当受到规制。第二章,网络世界的表达自由。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表达自由得以在更宽广的领域实现。本部分在分析互联网对表达自由范畴的延展的基础上,总结出网络表达自由独有的特点,即开放性和即时性、平等性和广泛性、匿名性和弱责任性、不易预测性和难控性,从而考察这种变化是否会造成表达自由保护和规制的变化。第三章,网络表达自由面临的现实冲突。本部分是对网络表达自由现状的考察。网络表达不可避免地与现实社会中的明规则、潜规则、意识形态等发生了冲突。一方面,网络表达自由与其他公民权利之间需要寻求平衡点;一方面,网络表达自由的监督功能刺痛着公权力的神经;而网络表达自由本身的匿名性、弱责任性等特点,又使网络信息龙蛇混杂,甚至冲破社会底线。第四章,网络表达自由的法律保护。面临诸多现实冲突的网络表达自由,既应当受宪法和法律保护,也应当有所规制,而且,这种规制的出发点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本部分从国外已有的保护和规制网络表达自由的范例入手,梳理了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剖析了现有机制存在的一些问题。第五章,规范网络表达自由的思考——网络实名制。本部分是笔者对保护和规制网络表达自由的探索性思考。从围绕网络实名制展开的诸多争议入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分析我国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可行性以及做法。总之,表达自由的内涵不仅在于表达和不表达的自由,更在于公民有对表达行为和内容承担责任的能力和义务。在网络这个具有虚拟性、匿名性的表达平台上,实名制有利于保护和规制表达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