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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城镇化与空间发展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有巨大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发展及国土空间开发的关键阶段,主要表现为邻域推进和城市边缘区的扩张,尤其是围绕“空间规划”引发了一系列的“冲突”问题,如空间规划体系难以衔接,城市发展中出现秩序断裂等,已成为研究热点。而浙江省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重要发展理念,尤其在“多规合一”、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和宅基地制度等改革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其中各试点市县在“多规合一”的各个工作环节、侧重点及工作方式均有差异,“多规合一”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其成果法律定位、实施目标、规划关系、土地利用、公众参与等方面仍存在部分冲突。通过对浙江省试点市、县“多规合一”的协调机制、编制主体、审批机制、空间管控、修改管理、成果体系的系统分析,探析其内部冲突机制并提出“秩序重构”对策,旨在为新型城镇化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等提供优化路径。目前,我国的空间规划体系内容部分重叠,衔接难度大,本文采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基于“多规合一”内在冲突,结合浙江的“多规合一”试点经验进行研究,全面分析浙江省试点的一系列成果及其不足,提出“秩序重构”。研究结果为:(1)法定化的规划部门缺失,不同的编制主体所形成的成果带有倾向性;(2)试点开展时目标没有明确,导致后期政府内部各部门无法达成实质性的合作共识;(3)规划基本由政府主导,需要加强公众参与机制建设;(4)提出重构空间秩序两种思路,起草《国土空间规划法》。本文提出,在现行编制体系下,“多规合一”内部存在诸多冲突,提出“一元为主,多元辅补”的多中心治理理论,建立长期稳定且明确的规划协调制度,将规划功能归入一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