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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不可避免的一个重大主题。消除贫困不仅是人类一直以来最长久的夙愿,同时也是社会不断发展的重要动力。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乡村,由于制度、社会、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女性在新贫困群体中已经占据了大多数。在形势更为严峻的农村贫困中,妇女贫困的问题更加凸显。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在妇女减贫事业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政府致力于帮助农村妇女脱贫致富,并取得了卓越的成就。30多年来农村妇女的经济状况与社会地位有着明显的好转,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有着显著的改善。虽然我们已经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是在依然大量存在的贫困人口中农村妇女占到半数以上,我国妇女减贫事业依然任重而道远。尤其是在我国连片特困地区以及国家级贫困地区,妇女贫困的程度更深,减贫工作更为艰难,因此转变减贫理念、创新妇女扶贫实践也是政府与学者在研究与实践过程中共同关注的问题。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所提出的可行能力理论不仅揭露了贫困的实质,同时也为减贫工作提出了新的方法。 本文以可行能力为分析视角,以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湖南省S县来研究农村贫困妇女的贫困现状与减贫措施,文章以贫困的概念解释作为出发点,通过对贫困理论中贫困的定义进行对比,提出用可行能力视角分析S县妇女贫困的合理性。本文从基本可行能力、生存可行能力以及发展可行能力三个层面来分析和展示S县农村妇女的贫困现状。之后,文章根据上述三个维度研究S县政府的减贫政策、减贫措施对于贫困妇女可行能力提高的表现与实践。最后,文章结合之前的分析与探究结果提出对贫困地区农村贫困妇女减贫工作提出一些减贫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