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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人们在某个区域内生存的象征,也是一个时代、一个社会发展的标志,对其处分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实践中债务人用于居住的房屋,因负担有多重法律关系及自身属性的多样性,导致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对债务人房屋的执行结果往往不尽人意。尤其是在金钱债权执行中,产生了诸如“唯一住房能否抗执行”以及案涉房屋上若存有“预查封”或“预告登记”等权利负担时,执行是否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等相关问题。为此,本文将以金钱债权中对债务人住房的强制执行为主线,结合相关立法及司法判例并研究现有理论及争议焦点,深入剖析我国房屋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带来的诸多问题及成因,为案涉房屋的有效执行及当事人权利救济提供些许具体的可行性建议。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该部分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同时对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做简要说明。在民事“执行难”的大背景下,执行过程中涉及房屋的诸如“唯一住房”、“预查封”、“预告登记”等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对该类问题的及时解决不仅可以有效的处理好金钱债权执行中债务人基本人权、债权人生效债权及案外人合法权利之间的关系,更是有助于我国民事执行程序及相关救济途径的完善。本文主要采用比较研究、文献研究及综合分析等方法,对唯一住房的识别、预查封的效力及预告登记与合同解除的关联等问题进行分析阐述。第二部分:房屋强制执行的概述。该部分首先阐述了房屋强制执行的概念及特征,从而界定了何为房屋强制执行;其次通过与动产强制执行相比较,分析房屋强制执行的独特性;最后就相关立法及实践经验,结合现有研究成果,对我国房屋强制执行的现状做了一个全面的展示。第三部分:我国房屋强制执行程序中存在的问题。该部分主要从立法及司法实践两个方面分析、罗列了我国房屋在强制执行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是本文重点内容之一。本文在此处分析了因立法不完善导致的“强制迁出不规范”、“唯一住房识别难”、“救济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并就司法实践中针对“预查封效力”、“预告登记与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系列问题的法院同案不同判现象,进行观点展示,同时结合实践真实案列对种种观点的合理性进行了论述。第四部分:国外房屋强制执行程序的比较与借鉴。该部分主要阐述了德、日、美等国家在房屋执行问题上的立法及实践现状,结合时代背景,分析其中的理论依据,为我国民事执行程序中针对房屋的执行问题如何解决总结了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第五部分:关于完善我国房屋强制执行程序的建议。该部分主要阐述了笔者对于完善我国民事执行程序中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执行从立法和执法两个层面所提出的些许可行性建议,是本文的重点所在,也是本文的创新点所在。立法层面主要涉及对被执行人住房保障制度下廉租房的适用条件、唯一住房中生活所必需的限定、预查封和预告登记制度的完善;执法层面主要涉及审执分立的行政编制改革、互联网下法院与房管局等部门间的协调以及对大数据的应用。新思维的火花也总是在碰撞中产生的,实践中因个案法官对法条理解应用的差异以及受自由心证的影响,其对待该问题的做法显得更加合情合理,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十分值得我们在立法、修法时予以关注、研讨。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下,我国市场经济日益活跃,房屋因其特有的经济属性越来越多的成为了“交易”对象,而针对房屋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将不仅影响到债权人、债务人及案外第三人三者之间合法权益的衡量,更是直接关乎我国市场交易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一套系统、合理、完整的民事强制执行制度不仅能维护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减少社会矛盾,更能维护法律的威严,而细化充实法律条文,明确定义具体概念是解决有关房屋民事执行程序中法律条文简略、司法实践争议诸多、法院处理结果不一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