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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级组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是国家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历经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农村村级组织已经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力量。近年来,农村组织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制观念的深入,农村基层组织出现了诸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本文以浙江省第一人口大县、社情民意复杂、维稳任务重、区域发展不平衡、农村脱贫致富任务艰巨的苍南县村级组织建设为研究对象,以对广大干部和群众的问卷调查为数据来源,系统分析了苍南县农村组织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苍南县农村组织建设的对策,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研究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发展历史及其内涵,我国农村基层组织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发展,结构和功能不断发生变化,组织形式也逐步完善。并提出了本文所涉及的农村基层组织概念。2.分析了苍南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现状和成效。苍南县农村组织班子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有所优化,村级集体经济和村级组织主要干部待遇有所提高。苍南县在农村村级组织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建立农村组织主要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组织成员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农村村干部保障机制、完善农村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建立农村组织工作制度。3.明确了苍南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包括组织内聚力不强,民主决策和管理落实不到位、村两委换届选举问题突出、农村组织队伍建设滞后以及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等一系列问题。4.提出了加强苍南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建议。借鉴河南邓州、河北蔚县、湖北鹤峰县等地方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做法和经验,苍南县村级组织应从以下方面加强建设:提高农村组织的凝聚力;完善村民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村民民主选举制度;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设置新格局。综上所述,农村的发展、农业的进步、农民的富裕,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处在农村生产第一线的农村村级组织去组织、去落实。因此,苍南县必须切实加强农村村级组织建设。通过提高农村组织的凝聚力;完善村民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村民民主选举制度;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设置新格局,从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有效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