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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消费己不再是一种纯粹的经济行为,而同时是一种文化行为。随着中国互联网用户的高速增长,利用互联网获取信息产品和服务、生产和传播信息、通过互动软件进行沟通交流等信息消费活动成为民众日常生活的重要方式,逐渐成为社会新的消费热点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互联网信息消费与文化结缘既是消费和文化发达的结果,也预示着互联网信息消费过程必然蕴含着文化动因。当下国人互联网信息消费的过程昭示着消费者的文化心态和文化品质。后现代社会下的互联网信息消费是建立在人与客体、人与人之间新的社会关系。后现代主义具有解构、颠覆、反叛、否定、拒绝等反映时代特征的文化风格,和现代主义相比更具迎合大众消费、商业流行的市场。从后现代视阈下考察信息消费的互联网信息环境、信息消费需求、信息消费行为,进一步分析互联网信息消费呈现的新的文化形态,揭示社会文化在多层面呈现出多元、去中心、非理性、价值颠覆等典型的后现代文化特征。互联网信息消费不但是一种对独特文化的愉悦体验,它也从符号学的意义界定甚至构建了个人的认同,以与他人发生关系。在后消费主义看来,人们消费的信息产品和服务,不仅仅获得其使用价值,还有蕴含其中的象征意义。由此可见,互联网信息消费实际上是一种后现代主义下的消费文化。人们在现代社会工业化进程中解决了基本的物质生存问题后,如何继续营造健康向上的互联网信息消费环境,实现消费个体的文化自觉和创造成为一个日益紧迫的问题。为达此目的,应着力营造理性的、高品位的消费文化氛围。互联网体现了后现代主义特征,为后现代主义提供了理想的媒介实践平台。它不仅改变了个体的信息消费方式,而且使得信息生产和消费方式发生巨大改变,对整个信息传播的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互联网信息消费使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个体与社会关系、文化思潮与社会格局都产生了巨大变化。作为个体当下文化消费的重要部分,互联网信息消费显现出目前社会语境中“后现代主义”形态是必然的。因此,从互联网信息消费行为入手,考察后现代视域下互联网信息消费对社会文化的影响,或反观互联网信息消费中存在的后现代主义的样态,从理论上是可行的。本研究将通过以下方面,以后现代主义和消费行为为范式,研究互联网信息消费过程下的文化阐释。第一,消费行为范式是互联网信息消费研究的潜在背景;第二,后现代主义和消费文化范式下研究互联网信息消费过程以及体现出的消费个体的身份认同和符号意义;第三,从文化学的角度,考察互联网信息环境、信息消费需求和信息消费行为等文化动因,进而对研究后现代社会形成一个同质、齐一的整体,追求消费方式的适宜性,引导消费主流价值,构建的良好互联网信息消费过程等,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