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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课程评价为主要手段的高校课程评价制度是规范高校课程评价秩序、保障课程评价质量、促进课程发展的基本制度。当前,我国高校十分重视课程评价活动,可是由于没有将其提升到制度层面,在实际评价过程中,依旧会出现重结果轻过程,重鉴定轻发展的现象。因此,为了更好的实施课程评价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构建高校课程评价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构建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必须有相应的理论基础,以理论来引导制度的发展。就高校课程评价理论而言,其发展主要历经四个阶段:测验测量阶段,目标评价阶段,价值判断阶段与主体建构阶段。随着课程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课程评价制度理论的发展也出现转向,具体表现为:从关注正式制度到同时关注非正式制度,从规避制度的价值问题到注重制度的价值分析,从将制度当作整体性存在到关注制度内部分解的成分。
在课程国际化的大背景下,我国高校课程评价制度必须与国际接轨。通过比较中西方课程评价制度,找寻制度发展的共性规律,进而为制度创新提供实践参照。美国高校由于受“有限控制”与“分权管理”体制的影响,并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评价制度;英国高校则是秉持其“自治自律”的价值理念,建有完备的课程评价体系;而在我国,由于长期受“大一统”与“官本位”思想影响,高校的课程评价制度往往带有行政化色彩。虽然,各国的课程评价制度在表现与效果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但是经过分析,各国在制度建设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共性,如评价主体的多元化,重视课程质量评价体系建设,评价内容方法的丰富化与多样化、评价功能发展性等。
高校课程评价制度是为保证课程评价有效进行而制定的成体系的评价规则,它包含逻辑结构与权力结构两个部分,前者决定了制度的合理性,后者决定了制度的合法性。在构建课程评价制度过程中,必须以新制度主义与后现代课程评价理论为指导,遵循发展性、公平性、效益性、全面性及客观性五大原则,以健全的保障机制和完备的方法技术为基础,具体包括高校课程资源评价制度,高校课程编制评价制度,高校课程实施评价制度,高校课程管理评价制度及高校课程评价主体评价制度五部分内容。其中,高校课程编制与课程实施评价制度是核心。
根据新制度主义理论,高校课程评价制度包括刚性与柔性两个部分,其中柔性部分的建设是课程评价制度有效实施的必要条件。因此,在构建高校课程评价制度过程中首先必须突出课程评价制度自身的合法性;其次,构建与课程评价制度相适应的文化理念,如突出发展性教育价值取向,建设和发展高校的质量文化,倡导与质量文化相一致的评价理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