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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原则是法理学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法理学的热点问题,对其展开深入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我国目前对于法律原则的研究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纯理论阐述模式,一种是“以案说法”模式。两种模式都存在各自的缺点。采用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的民事案例作为研究素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以上两种模式的缺点,将理论和实践结合。
法律原则是指法官在司法裁判过程中,在现行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对具体案例作出裁判所依据的原则。以法律原则的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原则分为实定法律原则和非实定法律原则两大类。法律原则的援引方式,包括规则和原则的同时援引和法律原则的单独援引两种类型。只要存在法律漏洞或者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就有法官造法的必要。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不少案例就被称为“不是判例法的判例”。在公报公布的案例中,法官发展法律原则的主要途径有:原则内容的具体认定、原则适用范围的界定、原则冲突的协调以及原则对规则的替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