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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为止,净权益(所有者权益)尚未有一个令人信服的定义。现在普遍接受的定义,并没有说明本质属性,而仅涉及到净权益的计量(资产减负债的差额)。现行净权益概念的外延仅包括非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权益,未包括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权益,这已不能适应知识经济条件下会计环境的变化。净权益不仅是会计理论和实践中一个很重要的基本概念,而且对净权益性质的认识还直接关系到许多经济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解决。 本文主要运用了规范研究方法,并以经济理论中的企业理论为基础,试图从理论上阐明净权益的性质。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 第一章“绪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动机、方法、内容和结构。辨析了几组与本文相关的概念,阐述了研究净权益性质的意义。 第二章“传统权益理论述评”对六种传统的权益理论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和评论,指出了传统权益理论的特点和局限性。传统权益理论的特点在于: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不同的权益理论,不同的权益理论又对应着不同的会计等式,而不同的会计等式又反映了不同的会计目的。传统权益理论的局限性在于:其仅仅从计量的角度来认识净权益,忽略了知识经济条件下共同治理的契约观念,没有反映出人力资本所有者应有的权益,它已不能适应会计环境的变化。 第三章“净权益性质:剩余索取权”利用经济学中企业理论的研究成果得出了对净权益性质认识的两个重要启示:(1)净权益性质应反映不同利益主体的产权关系;(2)净权益在经济实质上是产权主体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在此基础上得出了本文的基本观点,即净权益性质是对企业做出主要贡献的利益主体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 第四章“与净权益性质相关的问题”是研究的进一步深化。该章主要阐述了会计等式的新变化,经理人股票期权的确认以及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与净权益性质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