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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是改革开放以后才正式提出来的。从1978年邓小平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到1980年提出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再到1985年提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最后到1992年提出“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总目标。“共同富裕”思想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又充满挑战的过程,逐渐的从萌芽走向了成熟,奠定了社会主义经济伦理和经济发展的道德价值取向。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的形成是有其特定的思想渊源和现实基础的。综合来看,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其理论基石,“天下大同”精神是其伦理思想渊源,“和文化”思想是其民族文化资源。同时,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体现了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伦理要求,也从伦理道德建设和经济制度建设层面为可能产生的两极分化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充分反映了新时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是指全体人民通过辛勤的劳动最终过上了富足的生活,体现的是在消除贫穷和两极分化的基础上,通过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普遍富裕的最终目标。共同富裕是“共同”和“富裕”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目标,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伦理目标。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也不是同步富裕、同时富裕、同等富裕,而是普遍富裕基础上的差别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为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公平和效率问题提供了方案,指出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路径。“共同富裕”思想丰富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发展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思想,重构了社会主义公正原则,拓展了经济伦理研究的视野。在此基础上,“共同富裕”思想为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矛盾提供了道德标准,促进了新时期中国社会道德关系的和谐,维护了新时期中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政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