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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8年开始至今,已经有三十多余年,我国市场化经济体系改革得到了大力推进,且获取到了较好的成效。与此同时,民营经济也不断发展壮大,但由于中国金融市场体系的改革相对滞后,民营资本在金融市场中的参与程度一直较低,这严重制约了我国民营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发展民营经济势在必行。目前,在国家越来越密集的政策支持下,民营银行的设立已经逐步放开,进入到了具体实施阶段。随着我国五家试点民营银行的开业,充分说明我国已踏入金融改革的新的阶段。就民营银行发展来说,服务创新以及金融产品的创新就是主要路径,尤其体现在“错位竞争”方面,只有实现区域市场的细化,并对传统业务流程进行优化,结合“两小”群体特征实现相关服务与产品的推广,才能够实现自身优势的体现与发挥,并最终提高银行竞争力。根据民营银行自身的特点,我国首批五家民营银行确定为四种经营模式:一,“小存小贷”,指的就是对存款上限以及财富下限的设置;二,“个存小贷”,吸收小额存款,发放小额贷款;三,“公存公贷”,实际上就是针对法人的一种运作模式;四,“特定区域存贷款”,指的是对业务及区域范围的限定。由于民营银行规模小,无论是资本金还是规模都无法与大银行竞争,因此市场定位尤为重要。简单说应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市场定位:(1)客户定位——中小企业;(2)产品定位——零售业务;(3)定位于社区银行;(4)定位于特色银行;(5)实施普惠金融;(6)利用互联网优势进行金融创新。总之,决定其运营模式的定位需要依据其服务和支持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这一宗旨来进行。民营银行作为一种新的金融组织形式和制度安排在我国的金融管制下艰难的成长着,但其独特的功能和作用已逐渐显现出来,并表现出强烈的发展动机,对我国的金融深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