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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司制度下,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使股东与管理者之间产生了代理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等矛盾,管理者可能损害股东利益,因而股东希望能通过一定的方式对管理者进行监督和控制,公司治理的核心便是解决这种代理矛盾。并购作为公司治理外部机制,成为内部控制失效时“一种最后的约束手段”。并购接管可以使外部管理者越过现有的公司管理层或董事会,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从而改善治理结构。在西方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体系中,并购市场是约束和惩戒管理者的有效机制;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并购交易的日趋活跃也意味着我国并购市场在公司治理中所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本文围绕着并购与治理关系的主线展开,目的在于验证我国上市公司并购行为是否改善了目标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治理绩效,同时研究目标公司的治理特征对于并购事件发生的概率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作者首先对公司治理的理论进行了梳理,剖析了内、外部两种治理机制的作用,然后以曼尼的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作为切入点,通过规范性分析,详尽论述了并购能够改善治理结构、解决代理矛盾的效用,为后面的实证奠定了理论基础。接着基于股权结构、董事会结构、管理者更迭和治理绩效等四个具体的治理视角,阐释了公司治理与并购的相互作用关系,并综述了相关方面的实证研究。在实证部分,作者以2003年发生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公司为样本,运用主成分分析法研究并购对治理的影响,结果显示无论是治理结构,还是治理绩效,在并购当年均有所下降,但在并购后一年治理水平大幅提高且超过并购前一年的水平。而后结合因子分析和logistic回归法,作者对比了2005年发生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和上证180指数、深证100指数中的非目标公司的特征,研究公司治理水平对并购发生概率的影响。实证表明,财务业绩较差、非国有股比重高、管理层激励较好、关联担保比例较低的公司容易发生并购。最后作者根据实证结果,结合我国公司股权结构、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等体制和环境方面的缺陷,提出了促进并购和公司治理相互作用、良性循环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