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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金融危机时代,“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热议的名词之一,美欧等发达国家特别关注,我国政府也于2010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具体确定了七大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培植。山西省政府紧抓历史机遇,果断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在国家列举的七大产业基础之上,又加进了煤层气和现代煤化工产业,从而形成了“7+2”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模式。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有助于促进我省经济转型、产业结构升级,也有利于实现我省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显得非常重要,而对其发展路径的研究则更是重中之重。目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概念、内涵、特征、选择、发展需具备的条件及对策等方面,而对其发展路径的研究比较少,针对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路径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路径主要有三条,一是以市场为主体的内生式发展路径。美国是这种类型的典型代表。二是以政府为主体的外推式发展路径。韩国是这种类型的典型代表。三是市场和政府协同推进的发展路径。我国江苏光伏产业的发展很好的诠释了政府和市场协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路径特点。由此可见,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所选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路径也不尽相同,这主要取决于该区域的经济体制、产业基础和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发展状况。山西省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经过多年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十一五”期间,我省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煤基清洁能源等方面形成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企业,建立了一批产学研一体化的科研平台,具备了一定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础;但是,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仍然欠缺,政府职能转换还不到位,自主创新能力较弱,这种局面的存在决定了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路径为政府和市场协同推进型。为了更好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防止政府过多干预,避免政府主导推进弊端的出现,需要对政府和市场各自发挥效应的领域进行甄别,例如,政府可以在引导、激励、服务、规范等方面起作用,市场则利用自身机制,例如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风险防范机制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只有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把握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路径,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