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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本研究旨在了解辽宁省贫困地区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满意度情况,分析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满意度的影响因素,为改善养老机构服务、提高老年人在养老机构中的生活满意度提供理论参考。方法采取便利抽样的方法于2015年3月~2016年10月对辽宁省朝阳县、康平县、喀左县、义县、建昌县、新宾县6个贫困县中床位数≥50的养老机构老年人作为研究对象进行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法对研究对象共回收有效的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问卷416份。问卷内容包括两部分:老年人的一般情况资料、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提供各项服务的满意度测评。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老年人一般情况资料采用描述性分析;采用t检验和方差分析检验老年人一般情况与各项服务满意度得分之间的差异;采用Pearson相关分析检验服务质量各项目与总体满意度的相关关系;采用多重线性回归分析服务质量满意度影响因素。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养老机构总体服务质量满意度平均得分为(3.39±0.27)分,处于一般和满意之间的水平。8个服务项目的满意度平均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餐饮(3.43分)、生活护理(3.43分)、康乐保健(3.42分)、出行(3.42分)、清洁(3.37分)、助急(3.35分)、医疗(3.35分)、洗浴(3.30分)。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满意度的一般情况资料有:文化程度、职业、生活自理能力及情绪行为。养老机构8个服务项目中餐饮、洗浴、出行、助急、康乐保健、生活护理、清洁、医疗与老年人生活满意度得分均呈正相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相关系数r分别为0.707、0.738、0.726、0.662、0.682、0.627、0.803、0.662,P<0.01)。多元逐步回归分析显示,清洁、洗浴、文化程度、助急、生活自理能力、生活护理这6项进入回归方程。结论辽宁省贫困地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满意度得分水平处于一般与满意之间,满意度得分主要来源于老年人对各护理服务项目的满意度评价,养老机构应重视老年人对护理服务项目的反馈,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其满意度水平。老年人的文化程度、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养老机构提供的清洁、洗浴、助急、生活护理服务项目是贫困地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养老机构在对老年人提供各项护理服务时,应根据不同文化程度、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地服务项目。建议养老机构针对清洁、洗浴、助急、生活护理服务进行项目优化的同时多开展个性化的服务项目,在项目的设定中,应考虑到其发展规模与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在保证优质服务前提下,有效的提高老年人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