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2年,一场大范围的会计丑闻波及美国上市企业。引起了会计职业界、政府和全世界公众的关注,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日益凸现,这也促使美国政府机构加大了对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推动和监管力度,COSO委员会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产生标志着内部控制理论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美国国会于02年7月出台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要求上市企业管理层要在年报中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的有效性做出报告。所有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备案的企业,包括在美国注册的上市企业和在外国注册而在美国上市的企业,都必须符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要求。尽管对非美国本土公司的遵守日期有所延后,对于我国在美上市公司来说,仍措手不及,原因主要是我国上市公司普遍状况是内部控制相对比较薄弱,即使企业已经建立内部控制,也大多停留在内部牵制阶段。要在短时间内符合萨班斯法案的要求对很多企业来说是个巨大的考验。而对于众多并没有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来说,尽管我们没有萨班斯法案的强制执行要求,但是面临这种外部趋势的发展,做好内部控制,相当重要。
此外,当前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全球引发了一场规模巨大的金融危机,贸易萎缩,使得很多中小型企业纷纷倒闭,要在逆境中求生存,必须树立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的相关思想,降低企业的风险,实现战略、经营和财务报告以及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目标。在外部环境不容乐观的情况下,良好的内部控制可以在整体上增加企业的价值,增强竞争力,这是企业的内在要求。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并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要求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
本文先对前人的研究进行了一个理论综述,确定了文章研究问题的必要性,又系统地对国内外内部控制理论进行了一个介绍,确定了完善我国内部控制的理论基础。文章通过调查问卷的方法全面的分析了目前我国内部控制状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结合财政部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具体要求,明确企业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并提出了有关建立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必要性。文章的结尾部分主要是介绍了笔者在研究生阶段参与的中央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某分库的内部控制设计推广项目,以生动的案例来介绍企业应该如何完善内部控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