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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动静脉联合应用三氧化二砷(arsenic trioxide,ATO)配合肝动脉化疗栓塞(transcatheter arterial chemoembolization,TACE)治疗中晚期原发性肝细胞癌(hepatocellular carcinoma,HCC)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 方法:回顾性分析2015年12月-2017年2月在我院确诊及治疗的75例Child-PughA级或B级的中晚期(BCLC分期为B期和C期)原发性肝细胞癌患者的临床资料。所有患者均符合2017版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中的肝细胞癌诊断标准。首次治疗前所有患者均未曾行其它抗肿瘤治疗,如物理消融、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按照治疗方案的不同分为:观察组(A组)38例和对照组(B组)37例,两组患者均行TACE治疗,术中均先灌注化疗药物奥沙利铂100mg/m2、5-FU1g/m2,再以三氧化二砷粉针剂20mg溶于2ml利多卡因中,再与碘油(5-20ml)乳化后行栓塞治疗,根据造影情况(栓塞程度、是否存在肝动静脉分流等)追加适量明胶海绵或PVA颗粒,其中A组患者在TACE围手术期加用三氧化二砷静滴7天(ATO10mg+500ml生理盐水,静滴4-5h qd,术前3天,术后4天)。两组患者均在首次治疗4-6周后行第二次TACE治疗。两组患者根据治疗方案至少完成2次TACE治疗。以后每8周复查一次,包括肝功能、肾功能、AFP、血常规及腹部增强CT或MRI等检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再次治疗及治疗间隔时间。随访1年及以上观察两组患者的临床有效率、疾病控制率、生存期、AFP及生活质量变化、不良反应发生率及安全性。 结果:1.A组患者的客观有效率(ORR)、疾病控制率(DCR)分别为52.6%、89.5%;B组患者的客观有效率(ORR)、疾病控制率(DCR)分别为45.9%、81.1%,A组患者客观有效率、疾病控制率均大于B组,但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A、B两组患者的12、18个月生存率分别为97.2%、94.2%,63.5%、37.4%,两组患者中位生存期分别为20、16个月,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X2值=8.843,P=0.003);两组患者中位无进展生存期分别为11、8个月,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X2值=18.203,P=0.001)。 3.两组患者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发热、胃肠道反应、肝区疼痛、骨髓抑制及肝功能损害,主要为0~2级,患者多能耐受,且无4级不良反应。骨髓抑制主要表现为白细胞减少及贫血,肝功能损害主要表现为转氨酶升高,胃肠道反应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等,两组患者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上述不良反应经对症治疗后改善或消失。两组患者均未发生不可逆的毒副反应。 4.两组患者治疗后血清AFP下降例数为25例和18例,下降率为83.3%和58.1%,结果具有统计学差异(X2值=4.680,P<0.05);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清AFP水平比较具有统计学差异(P<0.001);两组患者治疗后血清AFP水平组间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05)。两组患者总共行了188次TACE治疗,2-5次/例,中位TACE治疗次数为2次,在A组患者中共行TACE治疗75次,平均次数为2.0次;在B组患者中共行TACE治疗111次,平均次数为3.1次,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两组患者治疗后生活质量变化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X2值=6.477,P=0.011)。 5.单因素分析示:Child-Pugh分级、治疗前血清AFP水平、门静脉癌栓、TACE次数、术前肿瘤大小、有无肝硬化、肿瘤包膜是否完整、有无远处转移与患者预后相关(P<0.05)。而性别、年龄、BCLC分期、ECOG评分与患者预后无关(P>0.05)。 多因素分析示:TACE治疗次数(HR=0.787,95%CI:0.630~0.982)为独立保护因素;术前肿瘤大小(HR=1.607,95%CI:1.374~1.879)、Child-Pugh分级(HR=2.518,95%CI:0.609~10.412)、有无门静脉癌栓(HR=4.078,95%CI:3.222~7.025)、治疗前血清AFP≥400ng/ml(HR=2.159,95%CI:0.999~2.001)为独立危险因素。 结论:1.三氧化二砷动静脉联合应用配合TACE治疗中晚期原发性肝细胞癌具有较好的临床疗效,能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延长患者的中位生存时间及中位肿瘤无进展时间。 2.三氧化二砷动静脉联合应用配合TACE治疗中晚期原发性肝细胞癌的临床疗效优于单纯TACE术中动脉内应用。 3.三氧化二砷动静脉联合应用配合TACE治疗中晚期原发性肝细胞癌能明显降低血清AFP水平,改善患者生活质量,无不可逆的毒副反应,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