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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金融危机后,影子银行体系作为导致美国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受到广泛关注,成为金融学和法学重点研究的前沿问题,各方对“影子银行”这一概念展开了持续深入的理论研究。由于影子银行的发展在给金融业带来活力和空间的同时,其监管缺失所带来的不稳定性和各种风险也引起了各国的广泛关注。本文在梳理国内外影子银行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尝试界定影子银行的概念及内涵,分析我国影子银行的基本特征及其产生的原因,并结合国际上影子银行监管改革的经验,提出构建我国影子银行监管框架的途径和建议。 本文第一部分是探讨国内外对影子银行的概念界定,结合我国影子银行的基本特征,再此基础上分析我国影子银行产生的原因及其在国内发展的概况。 第二部分着重以美国、欧盟和金融稳定理事会为例,重点分析这几个国家和组织的影子银行监管框架,并作出归纳总结。在该部分笔者搜集整理了美国、欧盟、金融稳定理事会在立法改革中发布的法案、报告等法律文件,对这些法律文件做了比较梳理,归纳它们在监管改革措施上的相同之处,总结出针对影子银行监管立法的趋势。 第三部分分析我国当前影子银行制度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金融监管现状,客观分析当前影子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监管缺乏系统性、信息披露要求较低、金融监管滞后于金融创新。 第四部分在前面的理论分析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监管改革经验,从监管制度、信息披露、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上,提出完善我国影子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