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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是旨在帮助某一社会的贫困阶层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和某些权益(这里主要是指接受高等教育)的社会保障项目,发挥着一个社会稳定器、调节器的作用。1935年罗斯福执政时通过了美国第一部社会保障法典——《社会保障法》,标志着美国社会救助制度规范化的开始。二战结束后,社会救助范围日益扩大,救助水平也水涨船高,这日益加重了政府的经济负担,使财政赤字逐年上升。面对这种情况,1981年上任的里根总统开始对美国的整个社会保障体系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减少财政支出,减轻政府负担,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有一些局限性。全文内容包含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美国社会救助的起源、确立及其演变。早期美国社会也流行着各种不同形式的救助,但这些救助力量十分薄弱。1929年世界性的经济大危机更使人们意识到确立一个稳固有效的社会救助制度的必要性。1935年通过的《社会保障法》是美国社会救助制度规范化的开始。二战结束后,杜鲁门、肯尼迪、约翰逊和尼克松等几位总统的对社会救助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使社会救助的内容日益丰富,受益者也逐渐增多,社会救助在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部分介绍了里根任职时美国的社会状况。70年代后,美国经济进入“滞胀”阶段,社会救助范围的扩大日益加重了政府的经济负担,并且浪费现象严重,财政赤字逐年上升,美国国内出现了懒惰、不思进取的社会风气,社会救助面临危机。第三部分介绍了里根的社会福利改革思想。里根主张大幅度削减社会保障支出以减轻联邦政府的经济负担。通过促进私人和社区福利事业的发展和提高领取社会救助的资格条件来达到减少支出的目的,减轻联邦政府沉重的经济负担。另外,扭转权力不断流向联邦政府的趋势,让州和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的责任。第四部分介绍了里根社会救助主要项目的具体改革。里根的改革主要体现在抚育未成年儿童家庭援助计划(AFDC)、医疗救助、食品券和儿童营养项目三个领域。主要通过增加条件限制等措施减少社会救助领取者的范围,并在保证贫困阶层生活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削减财政支出。第五部分是对里根的社会救助改革进行评价并谈谈从中获得的启示。虽然里根的改革遭遇到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指责,但改革减少了支出,减轻了政府的经济负担,并且将更多的权力转移到各州和地方政府,增强了地方政府的灵活性。但改革也有其局限性:它不能彻底消除美国的贫困现象,也没有实现完全就业,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贫富悬殊和社会不公的现象。因此美国的社会救助改革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