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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的繁荣,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所有权、经营权被不同的主体所掌握,也使得主体间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委托代理问题。在众多解决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问题的激励约束机制中,股权激励制度是应用最广也是最主要的一种激励制度。公司在推行股权激励制度时,能够适度的增强被激励者对企业的忠诚度,从而有效降低由于两者的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代理成本。然而,引入股权激励这一机制,也催生了新的问题。股权激励授予前上市公司经理人会通过盈余管理降低基期业绩和股权取得成本,打压行权价格等。而财务报表盈余是由审计师和经理人共同决定的,因此,财政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醒审计师重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时经理人操纵财务信息的可能性。与财政部要求不匹配的是,虽然已有研究关注到了股权激励授予与经理人进行盈余管理行为的相关性,并做了大量的动因实证研究,但是却较少关注审计质量在此过程中的影响。实务案例表明,在企业公布期权激励授予公告当期和上期,被激励者就会采取向下盈余管理活动,而被激励者选择的盈余管理的模式会受到企业审计质量高低的影响,进而影响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性。所以,在股权激励授予的情况下,探究审计质量的高低对经理人实施盈余管方式的选择问题在实践方面是很有必要的。本文首先选取2012年—2017年的沪深A股的上市公司数据为原始样本基础,综合运用描述性,多元线性回归,从股权激励授予这一特定公司治理行为出发,实证研究:①股权激励授予对盈余管理有何影响;②审计质量对盈余管理会有何影响;③股权激励授予阶段,审计质量对盈余管理方式存在哪些异质性影响。经过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得出了如下结论:股权激励的授予行为对企业经理层的盈余管理有负向的影响,经理人会产生向下的盈余操纵行为,往往是通过真实活动盈余管理模式来达到盈余目标;同时,审计质量对企业经理人的盈余管理同样有负向的影响,高审计质量往往会抑制经理人的盈余管理水平;在股权激励授予阶段,处于高审计质量水平下的经理人倾向于实施真实活动盈余管理降低利润。通过本文的研究,丰富了股权激励授予、审计质量与盈余管理的相关理论。根据实证结论为各方市场参与者提出了相关建议。监管层要积极完善股权激励相关制度,外部审计作为独立性较高的服务机构要从多方面提升审计质量,另外对真实活动的盈余管理要尽快出台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