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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质观是一个内涵丰富,辐射面广的理论范畴,文学、哲学、美学、语言学、修辞学等等许多学科领域都有涉及。在修辞学视野中,文质观可以划分为三个层级。一是指语言表达效果的“华彩”与“质朴”,这一层面的文质观,专注于语言表达形式,将语言的表达风格、表达效果分为华彩和质朴两类,不涉及到文本的内容方面。这是修辞学中最基本的文质观。先秦时期华彩质朴意蕴下的文质观论述最为突出,诸子百家各有不同的文质倾向:儒家主张文质兼备,道家重质轻文,法家主张先质后文,法家主张尚质反文。西汉初期黄老思想盛行,以尚质为主,后由于赋这种文体的发扬,整体的文质倾向偏向崇尚华美,东汉末年文胜质的现象蔚成风气。魏晋南北朝时期,玄学兴起,儒家经学的桎梏被打破,文学的发展走向独立,因此带来注重华美形式的热潮。唐宋之后,文质关系逐渐稳定在文质彬彬的状态。二是指文本的“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如何实现形式与内容的谐调,是修辞学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文质关系常常被直接等同于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然而在修辞学视野中,形式是文章和说话的形式,内容是文章和说话的主旨,文与质的内涵大于形式与内容的内涵,所以文质观包含形式内容观。先秦时期的文质观并非针对文学或语言而言,而是在品人论世、实现政治教化的目的中流露出。到汉代文学从经术中剥离出来,以扬雄和王充为代表,虽然还没有摆脱政治教化的影响,但已经初步具备了从文学角度出发探讨文质观的意识,文质观被明确运用到文学的领域中来。发展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以陆机和刘勰为代表,文质观从以传播政治教化为目的,转变到以探讨文学创作为目的,文质关系被提升到了文学理论与修辞学的系统中来,这是对文质观的革新。自此后,文质观被广泛的应用到文学领域。唐宋以降文质观在不同文体中有了新的发展,体现在史论、散文和小说中。至此,文质观的形态和理论更具多样化、具体化和系统化。诸多学者对文质关系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做出了精辟的见解,以形式与内容相互统一,形式为内容服务为主。三是语言哲学层面的“言”“意”关系,涉及到语言和人、语言和思维的关系,已经带上了浓厚的哲学思辨的意味,讨论重点在语言作为一种工具是否可以表达出主体的“意”,是最高层面的“文质观”。言意之辩主要分为两种,分别是“言不尽意”和“言尽意”,对于“言”“意”内部的关系,应当是“以意为主”。语言作为一种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传达意,但语言与思维的产生和发展并不是同步的,一部分的意不能通过语言的载体来传达,为了解决这种矛盾有三种方式,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从表达方面看,有“立象尽意”的方式;从理解方面看,有“以意逆志”“得意忘言”的方式。本文研究范围划定在从先秦时期至明清时期,从修辞学的角度出发,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梳理法、分析比较法等研究方法,概括梳理古代文质观的历时形成、变化和发展情况。在研究过程中,以时间为线,以文质观本体为轴,观察研究汉语文质观的流变历程,归纳不同学派、人物、作品的文质观及文质观的各种表现形式,探索文质观发展过程中内在的关联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