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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共同构成现代社会教育体系,并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社会教育机构主要由各级各类青少年宫(活动中心)等非营利性的校外活动场所构成。非营利性的青少年宫(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是与学校、家庭相互联系、相互补充、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实践课堂,是服务、凝聚、教育广大青少年的活动平台,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在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理想信念、锤炼道德品质、养成行为习惯、提高科学素质、发展兴趣爱好、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社会教育机构同时包括一定数量的社会组织和民间培训机构,这些是非营利性校外活动场所的有益补充。随着终身学习观念的普及和学习型社会热潮的掀起,社会教育及其机构的发展建设也越来越受到政府、社会、家长、青少年等各方的关注。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文化强省建设工作对成长中的青少年一代,尤其是广东青少年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也对共青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拓展社会职能,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社会事务,推动青少年社会教育提高到新的水平,成为摆在共青团组织面前的一道新课题。为此,
本文以广东省青少年宫协会(以下简称“省宫协”)、广东省青少年研究中心为依托,以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发展所涉及的场所、资金、服务对象和内容、管理体制、发展趋势、创新案例为主要方面,以各级各类青少年宫(活动中心)、以及具有社会教育职能的其他社会组织和民间培训机构的负责人、老师、家长、学生为主要研究对象,采取问卷调查、访谈、个案调查等方法,分别于2007年、2008年、2010年进行了三次不同目的和内容的调查。并在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对座谈会讨论的意见、个人访问收集的资料以及个案调查中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梳理的基础上,掌握了大量、详细、鲜活的第一手数据和直接的感性认识,然后通过运用社会学、统计学、心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的知识对数据结果进行理性分析,既分析数据本身体现出来的特征,也透过特征和现象分析背后所蕴含的深刻背景和原因。在最后,针对调查所发现的问题,总结出广东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发展现状,并结合广东特有的经济社会环境和青年特点提出可行的对策和建议。希望此文能对我省推广实施社会教育职能的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决策有所作用,也对广东共青团承接青少年社会事务有所裨益和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