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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农村尤其是贫困村的正规金融机构的覆盖面很低,针对农民贷款的金融机构也很少,使得农民贷款难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在延寿县的几个贫困村,村里没有正规的金融机构,去正规的金融机构贷款手续繁杂,贷款数量得不到满足,而贫困村农民自身的经济能力不强,这一系列的原因导致了贫困村经济的恶性发展。农民贷款难这一问题限制了农民的收入,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想真正的解决延寿县贫困村的金融服务问题,就要加快发展农民自己的资金组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要发展“多种所有制农村金融”,有了政府的支持,使延寿县贫困村的部分农民尝试着加入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中。但是,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目前尚处于发展初期,在其运行当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管理机制落后、合作社资金的来源及运用受限、合作社的运行能力较弱以及缺乏相应完善的法律予以保护。这些问题都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稳定产生威胁。本文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对延寿县贫困村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了解延寿县贫困村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了解,同时对其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建议,以促进延寿县贫困村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健康有序的发展。本文在阅读了大量文献的基础上,首先介绍了国内外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研究现状,随后说明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理论基础,然后阐述了延寿县三个贫困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开展情况,同时,提出了延寿县六团镇六团村互助资金协会、延寿县延河镇新发村发展生产互助资金协会、延寿县延河镇团山村互助资金生产发展协会三个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在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如管理机制落后、资金来源及使用受限、运行能力弱、缺乏相应完善的法律保护,最后,结合了延寿县三个贫困村的实际情况,从完善管理机制、灵活筹措资金及使用、完善资金自身条件及政府制定支持政策方面,提出了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发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