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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交叉案件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案件类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刑民交叉案件日益增多,性质也越来越复杂,处理难度不断加大。刑民交叉案件在一段时间内曾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但是,对于刑民交叉案件的概念、特征、类型和处理方式等具体问题研究的尚不够透彻,不利于指导司法实践。本文通过对刑民交叉案件的概念、特征进行辨析和归纳,对刑民交叉案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从类型划分角度将刑民交叉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对同一法律事实的法律属性的不同判断引起的刑民交叉案件,这类案件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同一法律事实客观上同时侵犯了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而形成的刑民交叉案件,这种案件对法律关系的性质没有争议,实质上是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竞合的案件;另一种情形是因同一法律事实涉及的法律关系难以确定是刑事法律关系还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刑民交叉案件,即法律关系性质有争议的案件。第二类是基于多个不同法律事实的关联性而引起的刑民交叉案件,即因多个相互之间具有牵连关系的不同法律事实分别涉及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刑民交叉案件。通过对刑民交叉案件进行合理的类型划分,有利于确定恰当的案件解决方式。同时为了有利于司法实践部门有针对性的处理各类典型刑民交叉案件,本文根据司法实践中各类典型刑民交叉案件的特点又将常见的刑民交叉案件归纳为五种具体表现形式:(1)合同诈骗罪与民商事合同纠纷交叉案件;(2)经营管理者、相关直接责任人利用职务犯罪与民商事经济纠纷交叉案件;(3)金融诈骗犯罪与金融纠纷交叉案件;(4)知识产权犯罪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交叉案件;(5)经营管理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与民商事经济纠纷交叉案件。归纳刑民交叉案件的具体表现形式,能够相对具体的体现出各类典型刑民交叉案件的特点,便于司法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快捷、准确的处理案件。刑民交叉案件中的程序处理问题是正确处理此类案件的核心问题,在对程序处理模式进行研究时,首先分析了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对刑民交叉案件程序处理方面的具体规定,再对实务中常见的“刑民并行”、“先刑后民”、“先民后刑”三种处理方式分别进行了研究,重点对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的“先刑后民”方式的内容、适用范围、法律定位、存在的理论和价值基础、该方式在司法实践中的弊端和解决方法等进行了研究;其次对“刑民并行”、“先刑后民”两种处理方式各自的适用范围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刑民交叉案件中刑事判决和民事判决的既判力冲突是该类案件处理中的难点,本文通过对两大法系中有代表性的国家及我国目前对刑民交叉案件既判力的规定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具体对在先刑事判决(区分为有罪判决和无罪判决两种情形)对其后民事判决的既判力、在先民事判决对其后刑事判决(区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种情形)的既判力分别进行了研究。本文选题来源于司法实践,文章的特点在于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用相关理论进行较为细致的分析,从而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