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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界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国际上受到广泛的关注,各国为了保护好本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在积极的进行相关法律研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组成部分的民间文学艺术,之前并没有成为主要的关注对象,相关的研究课题也比较少。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民间文学艺术在政治、经济、文化乃至综合国力上的重要价值已是毋庸置疑的,也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商业利用,从而导致的侵权纠纷也是日益增多。因此,我国传统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亟需得到应有的保护。目前,许多国家及国际社会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立法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我国也不例外,各界学者都在积极的为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保护做贡献。遗憾的是,我国乃至世界各国至今都仍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保护模式等存在很大争议,尤其是对保护模式的争议,从而影响着传统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立法的进程。保护模式的界定尤为重要,是因为保护模式不仅影响着国家的立法,其更是其他问题得以解决的前提。因此,本文在充分考察、分析并借鉴其他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有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状况和司法实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提出了适合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特殊性的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模式,并在文章中对相关的具体问题及构成要件进行分析、阐述。本文除了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民间文学艺术的概述,具体包括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及特征。要研究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保护,首先当然是要明确什么是民间文学艺术,民间文学艺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民间文学艺术的特征。第二部分是全面介绍国际社会目前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状况,分为国内和国外保护现状两个小部分。国外的保护又分为国家的保护现状和国际组织保护现状,而国家保护则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两个方面来进行阐述。大多数国家都赞成用著作权法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再观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作者认为在我国选择著作权法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是可行的。第三部分讲的是民间文学艺术的重要价值及选择著作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理由。民间文学艺术具有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重要价值意义,鉴于其重要的价值,制定出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办法是当务之急。综合分析各方因素之后,作者认为可以选择在著作权体系下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并且选择著作权法保护传统民间文学艺术的理由也是比较充分的,在文章中作者具体例举了3点理由。第四部分内容是全面介绍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构成要件,包括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内容以及侵权行为和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权利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方面。通过对上述各问题的分析和阐述,对我国建立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法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思路。鉴于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丰富性,为了更加保护好我国的这项丰富资源,防止他国的侵犯和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滥用,我国必须作出积极应对,从立法上积极完善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艺术得以有效的利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