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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刑是指把罪犯押解到边远地方服役或戍守,不得离开该地区的刑罚,是中国中代刑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自产生以来为了解决“降死一等”的作用,一直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具有丰富的历史内涵和存在价值。并且在讲究男女有别的中国古代,流刑即便作为重刑,也遵循着“妇女无刑”的原则,因此对妇女这一弱势群体在规定上与男性大有不同,而这种思想一直影响着后世的司法理念包括当今的司法理念。本文的大体框架是在对中国古代流刑制度进行基本梳理之后,重点对中国古代妇女这一弱势群体的流刑适用情况进行研究。在整理相关法条和史料过程中,发现妇女处以流刑后,有留住不予实发和实发两种情况,因此本文主要从这两个方面进行探讨。文章第一部分是对中国古代流刑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基本的梳理;第二部分是针对中国古代妇女犯流不实发的情境进行探讨,主要从不实发原则的历史嬗变、替代刑及不实发的原因几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三部分则从因缘坐实发、因佥妻制度实发及自身为正犯而实发这三种类型来介绍中国古代妇女流刑实发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相关的案例、妇女实发后的处置及实发的原因对妇女实发进行深度的剖析;第四部分是对中国古代流刑妇女适用的历史评价,一方面有利于感化罪犯、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尤其是妇女犯流不实发更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妇女地位的提高,另一方面正是法律的宽宥,让妇女有恃无恐,助长了她们的气焰引发了一些司法弊端;也正是因为流放路途的艰苦注定了妇女悲惨的结局。最后结合我国目前女性犯罪的现状及对家庭、孩子的影响,借鉴妇女犯流“留住”这一思想和举措,对我国刑法制度提出一些建议。目前对于流刑制度的研究已较为成熟,但却极少有针对妇女这一主体的流刑适用问题进行整理和探讨,本文旨在通过对中国古代流刑妇女适用问题进行剖析,填补这一空白,并结合古代的历史背景及思想来揭示国古代女性在处以流刑时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