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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作为较早进入老龄化的欧洲国家,养老负担沉重,20世纪80年代又深受经济危机影响,经济增长缓慢,甚至出现负增长,而养老金支出作为公共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给政府财政带来巨大压力,为了缓解日益扩张的财政赤字,撒切尔政府开始大刀阔斧地进行养老金私有化改革,大幅度削减公共养老金,建立协议退出制度,扶持职业养老金发展,将传统的现收现付制改为基金积累制,并鼓励私人养老金制度的发展,其后执政的英国政府仅在原有制度上进行小修小补,整体上延续了养老金私有化改革进程,但这一改革并未使英国彻底摆脱养老金困境,反而出现了公共养老金水平降低,养老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职业养老金覆盖面下降,私人养老金市场发展不足的局面。为了改变这一局面和解决雇员不储蓄或少储蓄的问题,2005年英国养老金委员会提议建立强制性第二支柱,2008年正式出台养老金法案,规定从2012年10月开始实行职业养老金自动加入制度,法案要求雇主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将年龄在22岁以上国家退休年龄以下,合格收入超过收入触发点10000英镑(2016/17),在英国工作且没有参加其他合格职业养老金计划的雇员自动加入到合格的职业养老金计划中来,并规定总供款不低于合格收入的8%,其中雇主缴费不低于3%。该制度虽带有一定的法定强制性,但具体制度设计具有充分的弹性,对雇主和雇员的准入门槛很低,且享有政府税收优惠,为保障自动加入制度的顺利实施,政府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国家职业储蓄信托机构(NEST)来提供和运营养老金计划,并为雇主和雇员提供详细指导和专业化服务。英国的职业养老金自动加入制度实施4年以来,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迅速扩大了职业养老金的覆盖率,重新焕发了英国养老金制度的活力,本文用大量数据表明英国职业养老金参与率大幅度提高,职业养老金缴费逐年增加,总储蓄额也逐年上升,该制度不仅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还增强了制度可持续性,同时增大了雇主雇员的成本和风险。总体而言,英国自动加入制度是一次迅速扩大职业养老金覆盖面的成功实践,其改革成因、改革出发点和改革路径等与中国企业年金改革较为相似,因而对中国发展企业年金具有很高的借鉴意义:发挥雇员自主权,降低制度准入门槛,增强制度强制性,增加制度设计弹性,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和其他配套措施和设立专门的管理和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