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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作为全国首批四个新农合试点重点联系省之一,于2003年7月开展新农合试点工作,到2007年实现了新农合制度全覆盖,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家要求的新农合制度全覆盖的任务目标。截止到2012年年底,吉林省新农合制度经过十年的实践和探索,在新农合制度建设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推动了新农合制度的发展,促进农村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缓解了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取得了“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三赢”成果。但问题是十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不断增加,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也逐年提高,而医疗费用却也在快速攀升。目前,吉林省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均存在次均住院费用增长过快,患者和新农合基金无序流向县及县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问题。而此问题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势必加重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将导致新农合制度给广大农民带来的福利终将被不断上涨的医疗费用所“吞噬”,新农合制度也容易被不断增长的医疗费用拖向“终结”。在此背景下,选择研究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及补偿流向的问题,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动吉林省新农合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全文主要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本文全面、客观的总结了吉林省新农合制度十年来运行和发展的成效,并指出吉林省新农合基金支出总量正逐年上升,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已迫在眉睫。二是本文全面分析了造成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历史背景和当时的政策措施,提出要在整个社会大的政策环境背景下研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措施,而非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简单的依靠强制的政策管制和过低的价格调控来控制医疗费用增长。三是本文分析了目前国际上比较典型的医疗保险模式及其费用控制特点,并阐述了国内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其费用控制特点,从而为新农合制度发展和医疗费用控制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四是提出采取加快新农合立法、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对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对医护人员执业资格定期年审制度等措施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