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教师的教学个性是教师“人性”在教学中的体现。一方面,它包含了人的创造性以及由创造性带来的独特性,具体表现为教师对教材知识的开发、加工以及对教学方式方法的创新:另一方面,相对“工具性”而言,它追求教学过程与教师个体生命实践的合一,在教学活动中使教师的人生观、价值观、主体情趣和人生追求得到充分的实现。
在教育过程中发挥教师的教学个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以及个性的良好发展需要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发挥个性;二,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课堂教学中释放教师的教学个性;三,教学活动是一种艺术,作为艺术的美的展现离不开教师教学个性的发挥。然而,纵观现实,教师教学个性的发挥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为:教学知识的“教参”化,教学过程“复写”化,教学生活“忘我”化。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当然包括很多方面:保守文化传统对个性的压抑,教师缺乏个性凸显的主观意识,封闭性教育体制挤兑个性生成的空间等。这些因素中间,文化的影响是间接而潜移默化的,而教师主观意识的有无往往是由所处的制度环境来决定,因此,封闭性的教育体制(制度化教育体系)对教师教学个性发挥的束缚相对更直接、更明显。
制度化教育,从制度层面来说,即为强制性教育制度的生成和变迁。“强制性”表征的是人与人之间客观存在的等级关系,表征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单向制约关系。强制性教育制度主要包括学科规训制度、学校等级制度和教育集权体制等。在教学实践中,制度化教育因为其知识供应制度的专制化,导致了教师与课本知识的对立分离;因其管理上的单向行政化,造成了教师主体性、能动性的失落;因其教育目的的过度功利化,致使教学活动与教师生命本真的疏离。因此,民主型知识供应制度的建构,“教师权力主导”管理理念的确立以及促进人的发展的“质”的评价体系的建立等无疑是教师教学个性脱离困境的理想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