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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赫伯特·劳伦斯(1885-1930)是20世纪初叶英国著名的小说家、诗人、戏剧家、散文家和画家。在他短暂而充满争议的一生中,共创作了10部长篇小说,7部中篇小说、约五十篇短篇小说、近千首诗、4部剧本和大量的美术作品。其中,在为劳伦斯赢得盛名的长篇小说中,笔者注意到它们与《圣经》之间的密切联系,而这种联系恰好就是劳伦斯小说成为经典艺术作品的因素之一。基于哲学诠释学中关于理解艺术作品的理论,即艺术作品只有当被表现、被理解和被解释的时候,才具有意义,艺术作品只有在被表现、被理解和被解释时,它的意义才得以实现,本文首先探讨了劳伦斯小说中的《圣经》原型,包括意象、人物、主题和叙述结构等原型,进而揭示出劳伦斯在小说中对《圣经》阐释的缘由、特点、本质及其意义。全文分引言、正文、结语三部分。引言部分中,在总结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确立了本文的选题意义与论文的研究角度。正文由五部分组成,主要从两个大的层面来论述劳伦斯小说与《圣经》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第一个层面,从神话与文学的角度,分别探讨了劳伦斯小说中的《圣经》原型意象、原型人物、原型主题和叙述模式,说明了其对《圣经》原型基本意义的继承与创新。原型意象中有乐园意象、牧放意象、农业意象、城市意象和人类生活的相关意象,它们体现了人们的向“上”和向“下”两种观念。正面的继承与移植主要服务于表现作家的那种向上的观念:即对大自然、生命力和人类的肉体的颂扬,旨在呼吁现代社会中人性的回归,着重表现“善”的含义;负面的变形与讽喻则透露出了向“下”的观念:即在机械化工业社会中人们所表现的那种虚无、颓废之情。劳伦斯正是把原始模型的这种特性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作品中正、负两方面的意象充分地表达了自己独特的思想。原型人物中有些是继承了《圣经》中的基本含义的,如“自然人”亚当、母亲、救世主和亚伦等形象,实质上反映了劳伦斯对尼采提倡的“酒神”精神的追随;有些则是运用反讽表现对传统基督教教义的讽刺,如“犯罪的”亚当等原型,主要表现了作家反对传统基督教压制人性的禁欲主义思想。原型主题中,如堕落与死亡主题,对复活、空虚、虚无与绝望等主题基本含义的引用,意在反映当时虚无、空虚与绝望生活状态的基础上,盛赞作为主体的人所具有的驾驭宇宙的伟大力量。叙述模式几乎完全契合了弗莱提出的“圣经叙事模式”。具体到每部长篇小说的微观层面,和劳伦斯长篇小说整体创作的宏观层面上,都可以看出劳伦斯对《圣经》神话故事模版的移植与重写。这不仅反映了劳伦斯小说模式的一个重要特色,也是西方文学所常具有的特色之一。总之,劳伦斯对《圣经》原型既有继承,又有创新。前者主要采用了引用原文、运用引申义等手法;后者则用反讽、戏拟等方式加以表达。对这些原型与文本意义的剖析,构成了阐释劳伦斯与《圣经》关系的表层形态。第二个层面,从哲学诠释学的高度,探究了劳伦斯在小说中对《圣经》阐释的原因、形式特点与特质。即基督教传统、家庭与社会等因素的影响构成了劳伦斯阐释的“前见”;随着劳伦斯视域的不断扩大与延展,形成了“视域融合”,它主要体现为阐释中的互文性特点、超文性特点和“异质性”特点;究其阐释《圣经》的实质,是劳伦斯关于人与世界的本质与《圣经》展开的对话。“结语”部分在总结笔者观点的基础上,指明劳伦斯阐释《圣经》的本体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