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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刑事司法制度以关注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的权利为重心,与之相对应的,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人们所忽视。随着被害人学的兴起与发展,刑事被害人的遭遇和处境逐渐得到法学家和立法者的重视,一系列旨在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制度在全世界范围内得以建立。在这样的背景下,笔者提出构建以物质补偿和心理抚慰为内容的刑事被害人国家安抚制度,希望全面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其恢复因遭受犯罪而改变的正常生活。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刑事被害人的角度出发,辨析了本文所指的刑事被害人的内涵和外延,阐述了刑事被害人的真实遭遇,介绍了以刑事被害人为中心的三种救济措施,分析了三种救济措施的优劣,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刑事被害人国家安抚制度的设想。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刑事被害人国家安抚制度的历史背景和现实背景,以及本文提出的刑事被害人国家安抚制度的概念和特征,最后阐述了实施该制度的历史意义。第三部分分别从理论背景、哲学基础以及法律基础的角度分析了刑事被害人国安抚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四部分简要介绍了一些法制发达国家的相关制度内容,以及其对我国构建刑事被害人国家安抚制度的借鉴。最后一部分详细设计了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安抚制度的立法原则、立法模式以及制度内容。刑事被害人是刑事法治的重要参与者,他们的权益理应得到社会及国家的保护,笔者希望通过提出构建刑事被害人国家安抚制度,引起更多法学者对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