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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际语言教学,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已逐渐成为当今外语教学的主流。虽然有各种版本和实际做法,它以意义和交际为核心的原则已经被广大研究者和教师接受。随着“聚焦于形”、“中介语”和“互动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教师纠错策略的效果和意义已引起许多语言研究者的兴趣。“重述”,作为教师纠错的一种方式,其含义是教师对学生全部或部分话语的含蓄改正(Lyster,1998a)。它以对以意义为核心的互动的不干扰性,在纠错方式中占有很大比例。国内外关于“重述”的研究很多,虽然并未取得一致的结论。在国内,对“重述”效果的实证研究还很少,且多数有关研究都是描述性的。另外,对于“重述”有效性的检测也存在不一致的问题。最经常用到的一种方式就是“接纳”,即学习者对教师的纠错立即做出的反应。但是,对于“接纳”的信度和效度问题已经受到研究者的质疑。除此之外,还有别的检测“重述”有效性的方式,比如“针对各个学习者特制的考查”和“接纳图表”等,但每种方式都有其优缺点。本次研究是对两位高中学生和两个美资企业的成人学习者的小范围调查。资料收集的过程共持续了一个半月。在试验中,每个学生每次都要求做两种活动(看图讲故事和找出不同之处),一共进行了6次,在此过程中,“重述”是作为教师纠正学生错误的唯一方式。所有的互动活动都被录音并转录。本研究要回答的问题是:1.学习者在以“重述”作为纠错方式的互动活动中,同一语言特征的出错率是否有所降低?2.在学习者习得新的语言特征的时候,表现出哪些不同?3.这些不同的可能的原因是什么?这些不同有何语言学或教学法启示?通过数据分析,得出如下主要结论:“重述”有一定的有效性,但是有几个条件可能影响到“重述”的结果。1.学习者的学习水平,年龄和动机都是可能的影响条件。2.注意是“重述”有效起作用的必要因素。“接纳”,“要求澄清信息”“自我纠正”都是学习者意识到信息差的标识。3.教学的集中性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目标语言形式的频度和突出性都被加强了,频度和突出性在语言研究里也被认为是新语言形式习得的重要因素(如:Doughty & Varela,1998;Oliver,1995)。通过这些结论,本论文得出一些供教师参考的教学提示:为了保证“重述”的有效性,教师最好使学生之前对目标语言形式有一定了解。作为教师,他们应该把学生的学习水平、年龄和动机高低考虑在内,因为这些都是影响“重述”效果的可能因素。教师还应该考虑到重述的模糊性;在这种情况下,对“重述”进行附加提示,或者使用其他方式的纠正反馈方式也许更有效。此外,当学习者语言发展中出现倒退时,作为教师应该有耐心,并持续指导。在这种情况下,“重述”可能发挥较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