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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解体以后,农村的自我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治安需要一个新的组织来管理和实施,于是逐渐形成了发展相对成熟的村民自治组织。顾名思义,村民自治组织是代表村民自治的组织,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本文的村民自治组织主要涉及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随着村民自治权的增加,村民自治组织的数量和功能日益完善。村民自治组织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乡镇府与村民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其能力在村民自治实践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村民自治组织是贯彻实施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机构,在村民自治实践过程中本应发挥着应有作用,将其性质、职能、法律地位等在实践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但由于当前村民自治组织中干部的担当能力有限,经济能力有限,一部分村民还未脱贫,甚至是深度贫困户,他们对村民自治组织的信心不足,不愿参与村民自治活动,村民自治组织变得软、弱、涣、散,形同虚设。基于此,笔者认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深入研究很有必要,本文以兴义市Z镇为研究对象,运用定量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侧重于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建设的研究,对Z镇村民自治组织的现状、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进行可行性路径探索。首先,梳理并简单评析了国内外学者对村民自治组织的研究现状。笔者不仅梳理了学界对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意义、困境以及路径探索方面的研究典范;而且整理了有关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建设方面的研究现状,包括自我整合能力、自我教育能力、自我服务能力、村民参与能力方面的研究成果。其次,对兴义市Z镇的村民以及村民自治组织成员进行了问卷调查以及多次结构式访谈与无结构式访谈,了解了Z镇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情况,及其下属委员会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等的工作现状以及村支两委的关系情况。通过Z镇村民委员会现状、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现状、村支两委关系情况及其在自我整合能力、自我教育能力、自我服务能力、村民参与能力建设方面现状的分析,找出村民自治组织在能力建设方面的不足,主要表现在资源整合与利用能力、自我教育能力、自我解决问题能力、村民参与能力方面的不足,并对影响能力建设的四个主要因素进行了分析,分别是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文化因素、自然因素。最后,对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改善建议及对策,主要从提升村民自治组织资源整合能力、增强村民自我教育能力、提升村民自我服务能力以及加强村民参与能力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及对策。论文以村民参与理论和自组织理论作为理论支撑,通过对案例地的实地调查,将村民参与村民自治的实际状况与村民参与理论相结合,将村民自治组织自我整合、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落实情况与自组织理论相结合,从而探索出建成村民有序参与,能力提升的村民自治组织。可行性对策的提出使论文更具说服力,更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