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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财产这一概念自诞生发展至今,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27条认可游戏财产等网络虚拟财产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但仍对其权利属性未作明确规定,而国内外学界对游戏财产权属之争体现在债权说、物权说、知识产权说或新型财产权说等方面,至今未有公论。主要原因在于,游戏财产本身是游戏中的数据组合,学界对游戏财产权属论证易受到数据特性的影响,但游戏财产终究是与数据迥异的网络虚拟财产,故急需通过定义游戏财产来厘清与数据的差别,为论证玩家与游戏运营商应对游戏财产享有按份共有之物权扫清障碍,并在此基础上,对游戏财产进行相关规则建构。具体而言,通过四个步骤对游戏财产的权利属性进行论证,并对其权利规则进行建构。首先,分析游戏财产权属认定的司法实践现状。对国内司法实践中游戏财产纠纷案梳理发现随着案由、地域、审级的不同,法院对游戏财产权的认定类型也有所不同,暴露了法律未明确游戏财产权属所导致的法律适用困境。而对纠纷现状分析中发现,问题集中在关于游戏财产的协议内容、继承及法律保护等方面,因游戏财产权属不明导致相关问题无法得到合理解决。其次,界定游戏财产的内涵与类型。论述游戏财产定义是特定人付出现实代价在游戏运营商搭建的虚拟游戏空间中取得的,被用于特定用途且具有货币属性价值的客观存在,彻底厘清游戏财产与数据的差别。而对游戏财产的特征及分类的分析,为游戏财产具体权属的论证提供帮助。再次,对游戏财产物权说进行论证。分析游戏财产知识产权说、新型财产权说、债权说的观点,论述各学说的不足。对游戏财产物权说的论证则回答了三个问题,一是游戏财产符合物的构成要件;二是将游戏财产纳入物权法律的调整范围不影响该法的制度构架;三是游戏运营商与玩家对游戏财产享有按份共有之物权,可以解决各方主体对游戏财产的利益分配问题。最后,在物权说立场下对游戏财产权利规则进行建构。以游戏运营商与玩家对其享有按份共有之物权为前提,针对游戏财产引发的纠纷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现行《民法典》条文对游戏财产的取得规则、继承规则、处分规则、保护规则进行建构,保证各方主体应享有的财产性利益,维护游戏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