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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中国共产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表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布局已经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提升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分析我国现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途径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意义十分重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本文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在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发展脉络梳理的基础上,首先分析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并进一步阐述现阶段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意义及面临的主要问题,最后阐述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采取的有效战略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