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冲击,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我国于1997年确立“统账结合”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制度转轨的隐性债务未得到妥善处理,造成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使得新制度在实际运作中仍停留在现收现付模式中。2005年我国对现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确立“统账分离”的部分积累制,实行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分开管理,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其中最主要的变化是“新人”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账户,即做小做实个人账户和扩大社会统筹账户规模。本次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对有效抑制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提高个人参保缴费的积极性以及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然而由于增强了与企业职工缴费工资水平以及缴费年限的关联度,本次改革势必会对不同收入水平、不同退休年龄以及不同性别的职工产生不同的影响。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与对应的养老保险账户的支付能力也会产生相应的变化。因此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账户改革前后的变化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论文基于微观企业职工个体的角度,通过保险精算理论和统计指标理论,运用比较分析法研究改革前后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账户的支付能力以及养老金水平所呈现的变化,对我国本次改革中主要参数的调整所产生的影响进行测算,从而提出相关结论和建议,探索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途径。目前的研究中关注“新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账户支付能力的研究并不多;在精算模型的建立中,尤其是个人账户的研究中较少关注个人账户可继承性的影响;对不同性别职工养老金水平的研究较少;在统计指标的选择中,绝对指标运用较多,相对指标的运用则较少。针对上述研究状况,本文关注“新人”养老保险账户的支付能力,采取“先分解,后综合”的研究方法对职工养老保险账户进行系统性研究;关注养老保险制度的性别利益问题;在精算模型的建立中考虑个人账户可继承性的影响;在指标的选择中综合运用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对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账户的统计研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运用历史的方法回顾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变迁,借鉴国际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出一些建议。第二、采用“先分解,后综合”的研究方法研究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账户的支付能力。(1)在个人账户支付能力的研究中,基于个人账户的可继承性,建立个人账户缴费积累和养老金发放的精算模型,提出衡量个人账户支付能力的指标,探究影响个人账户支付能力的因素,研究改革前后个人账户支付能力的变化。(2)在社会统筹账户支付能力研究中,基于微观个体的视角,视企业缴费为职工个人缴费,建立社会统筹账户缴费积累和养老金领取的精算模型,提出衡量社会统筹账户支付能力的指标,探究影响社会统筹账户支付能力的因素,研究改革前后社会统筹账户支付能力的变化。(3)在养老保险账户支付能力的整体研究中,基于微观个体的视角,考虑个人账户可继承性,建立养老保险账户缴费积累和养老金发放的精算模型,提出衡量养老保险账户支付能力的指标,并对影响养老保险账户支付能力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改革前后养老保险账户支付能力的变化。第三、研究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的变化。通过对退休前后企业职工相对收入的变化进行精算分析,研究不同收入水平和退休年龄的职工的养老金水平的变化。同时基于性别视角,系统研究改革前后不同性别职工养老金水平的变化。最后,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与支付能力的联系,探究如何促进养老金水平与支付能力的协调发展。在上述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中,论文主要得到如下结论:第一、做小做实的个人账户有助于增强个人账户的支付能力。但是由于个人账户的可继承性,个人账户的支付缺口始终存在。第二扩大的社会统筹账户并没有增强社会统筹账户的支付能力,社会统筹账户的支付能力被削弱,支付缺口呈现扩大趋势。第三、改革削弱了养老保险账户的支付能力,扩大了支付缺口,养老保险账户始终存在着支付能力不足。第四、改革对于收入水平低、退休年龄早的职工是不利的,不同收入水平职工的养老金差距被扩大,养老保险制度的收入再分配功能被削弱。第五、改革降低了女性职工的养老金水平,男女职工养老金的性别差异进一步扩大。第六、推迟职工退休年龄、提高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有助于促进养老金水平和支付能力的协调发展。做实做活个人账户、提高个人账户运作效率,遏制提早退休现象以及提高退休年龄或弹性退休年龄政策等有助于增强养老保险账户的支付能力。改革现行个人账户的运行模式,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等将有助于缓解支付赤字。建立和完善最低养老金领取标准,对女性企业职工建立遗孀年金等有助于保障低收入水平职工以及女性职工的退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