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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经济区域,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区别于本国境内一般区域的特殊政策进行管理的区域,具有“境内关外”的特色。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事业的深入发展和区域一体化经济进程的不断加快,政府对于特殊经济区域的监管类型也逐步趋向多元化、全球化、个性化。保税港区作为保税区向自由贸易港转型的必要环节,在我国沿海城市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进一步促进我固对外开放和经济增长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与此同时,保税港区又作为特殊经济区域的重要支柱,依靠政策、区位等优势,本着开发开放、先行先试的原则,在地区招商引资、发展对外贸易、深化区域服务功能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从而在加快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中国入世后,关税壁垒现象逐渐减弱,保税港区的“特殊经济区域”的政策优势和功能优势逐渐弱化,加之对于保税港区的监管机制受其管理体制和结构的影响最终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固化的监管体系,逐步形成了政策推行实施困难、税收、外汇政策受其牵制或被动停滞、保税港区与政府管理架构错层的局面。港区功能没有得到较好的开发、管理机构繁琐、税收费用增加等管理不顺畅,从而遏制了保税港区这一区域龙头经济的进一步的发展,本文以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为例,就该区域封关运作后政府在监管运作过程中所采取的监管机制以及凸现的政策效应进行论述;就如何通过转换政府对区内企业的管理模式,创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管理制度和政策,不断完善政府监管的立法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对策,本文力图以政府对特殊监管区域政策的机制创新为核心,积极论证可以服务于保税港区建设和发展的政策设计。重点论证保税港区的制度建设能够带给周边区域经济发展的效应。同时通过对特殊监管区域政策的研究,进一步分析和论证我国政府在保税区监管方面改革与完善的方向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