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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城市建设、改造、拓展为前提的土地征用规模也日益扩大。土地的征用离不开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尤其是地方政府作为推动土地征用工作的主导力量,其行为直接关系着征地对象的利益,影响着城市化的整体进展。但由政府不当行为所引起的征地矛盾和纠纷目前己引发了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甚至可能引发社会危机乃至于政治危机。 “平度事件”的发生,标志着官民冲突由于暴力征用土地和拆迁愈发严重。在征地矛盾和纠纷不断升级的情况下,梳理平度事件的进程,我们不难发现地方政府在其中的身影,地方政府的行为在平度事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地方政府的行为虽然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却表现出理性经济人趋利性的特征,具有明显的利益取向。地方政府正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才会做出利己行为,这种利己行为在“平度事件”中表现的更为明显。 文章试图以“平度事件”中的地方政府行为分析作为出发点,一步步分析出地方政府做出行为选择的现实原因和深层次的制度性原因,进而找出影响政府行为选择的决定性因素,最后通过分析“平度事件”中的政府行为,试图引申出一些有益于规范地方政府行为的思考和探索。文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做了重点论述,包括地方政府、政府行为、以及公共选择理论和责任政府理论;第二部分,详细分析了平度事件的发生过程以及在整个事件中展现的地方政府行为;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平度事件中地方政府的行为逻辑并从制度环境的视角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第四部分,深度分析思考平度事件。平度事件的发生绝非偶然,这种类似事件的持续发生,使得我们不得不进行深刻反思。事实上,纵观全局,导致这类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地方政府利益的复杂性以及制度环境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