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语言暴力行为的刑法规制

来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un1102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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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轰炸的时代,除了感受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带来的更优质、便捷的生活体验,依靠这些便捷的技术带来的副作用也逐渐暴露出来,网络语言暴力现象就是其中之一。众多用户基于广播式的社交媒体、网络平台,针对某些社会现象、事件发表自己的意见、抒发自己的看法的行为,正逐渐演变成大规模的群体攻击。且这种攻击表现出的强势、霸道的特点,不仅让事件的当事人被迫承受了巨大的生活、心理压力,转而演变成侵害其健康和生命,甚至对社会秩序和公共秩序的破坏也显而易见。如果再不对这种现象加以重视,必将愈演愈烈。且从现实的角度来看,网络语言暴力这一社会现象虽然只出现在网络空间,但却是全社会范围内的群体现象。对网络语言暴力现象进行深入地分析和讨论可以引起国家法治工作的重视,从而实现从国家层面对该现象进行总体上的规制,构建合理的网络环境治理体系。此外,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对维持社会的安定和谐也有着重要的作用。但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国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网络语言暴力行为的规制显露出一系列问题。因此,十分有必要对网络语言暴力现象进行分析,本文结合新时代网络语言暴力的具体案例所反映出来的行为特征,通过对其行为特点、治理现状中的困境以及出现困境的原因进行有针对性地分析,结合国内立法实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科学、有效的规制设想。为新时代背景下对互联网环境治理提供一定的支持,以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本文的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网络语言暴力行为现状进行分析。首先,对网络语言暴力行为进行概述,并对暴力行为的具体表现类型进行了分析,明确本文讨论的网络语言暴力行为涵盖的范围。其次,对网络语言暴力行为的现状特点进行阐述。第二部分是对网络语言暴力的治理困境进行分析。针对前述暴力行为的现状特点提出的自诉罪定位不合理、行为构成难以认定、诉讼程序适用困难以及司法救济效果有限四个方面的困境。再从网络语言暴力行为犯罪成本低和救济成本高两个方面出发,对造成治理困境的原因进行探析,指出两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网络语言暴力行为治理难:一是网络技术和环境、制度与监管的缺失以及法不责众的公众心理导致的犯罪成本低;二是由于自诉与公诉界限不清、传统诉讼的要求不适用于网络空间以及调查取证困难造成的治理成本过高。第三部分在结合前文内容的基础上重点从应对设想和具体构思两个层面展开,对网络语言暴力行为的规制研究进行了阐述。第一节提出规制的设想是要在保持刑法谦抑性的同时厘清刑法对网络语言暴力行为规制的界限,同时提出对行为的性质和要素进行明确并细化治理标准的设想。第二节具体阐述网络语言暴力行为规制的具体构思。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准确对网络语言暴力行为进行界定,明确其行为应当以侵害客体不同,分别以侮辱罪、诽谤罪以及寻衅滋事罪分别进行认定;二是将公诉罪转为自诉罪,并结合行为的不同情形,在保护受害者民主权利的前提下,提出当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利益和国家秩序以及造成实际损害结果时,转为公诉罪的具体设想。三是明确不同参与主体的责任承担。针对规模化、群体化参与的行为主体,进行划分,重点对源头信息的发布者、信息传播者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承担进行了讨论。四是针对网络空间的特点完善诉讼条件,提出了完善网络语言暴力案件刑事立案监督以及确立有适用性的管辖权规则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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