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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Miller(1983)年提出公司创业(Corporate Entrepreneurship)的概念以来,学术界先后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和20世纪90年代末两次掀起公司创业的研究热潮。他们将公司创业视为企业激发创新、构筑长期竞争优势的主要手段。通过对公司创业的概念、层次、特征、绩效等内容进行研究,他们初步构建了公司创业的理论体系。 在管理学领域中,制度理论被广泛应用在组织与战略管理、创新与创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等多个研究方向中。早期的制度理论强调制度环境的同构性压力对组织行为的影响。随着相关领域内学术研究的发展,学者们发现单纯强调制度的同构作用无法解释为什么在相同的制度压力下,组织间的行为、战略存在异质性。因此制度理论的研究者们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愈发关注组织对于制度压力的反向作用和主动性行为。 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这一历史背景下,变动频繁的制度环境成为企业所必须面对的常态。因此制度理论已经成为解释企业行为与活动规律的重要理论工具。学者们尝试将制度理论的观点引入到对公司创业活动的探究中,从各自不同的视角探讨制度环境对公司创业活动的影响。 而笔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调整是公司创业中的一项重要行动,始终贯穿着公司创业的全过程,是推动公司创业进程的关键。笔者还发现,调整行为与企业所面临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但鲜有学者将研究聚焦于公司创业中的调整行为。因此笔者试图聚焦如下的一些研究问题:第一,公司创业中调整行为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都涉及哪些不同的层面;第二,公司创业中调整行为的动因是什么,制度压力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第三,不同公司创业项目中的调整行为具有哪些不同的特点,而这又是由什么决定的;第四,不同特点的调整行为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为了回答以上研究问题的答案,本文采用跟踪性案例研究的方法,针对X集团旗下的两个公司创业项目进行比较研究。得到了如下四个方面的研究结论:第一,公司创业中调整行为的内容涉及战略规划、组织人事、经营策略、运营安排四个层面,而且每次调整中常常会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层面的内容。第二,来自员工、高管、集团内部门、其它子公司等利益相关者的内部合法性压力和来自政府、顾客、同行等利益相关者的外部合法性压力都可能成为公司创业中调整行为的动因。从合法性压力的类型看,规制型压力、规范型压力、认知型压力、务实型压力出现在了公司创业过程之中。因此,公司创业中调整行为的意图是通过回应上述制度环境中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实现公司创业行为的合法化。第三,公司创业中调整行为的特点包括调整的频繁性、调整的倾向性、调整的专断性。而制度环境的特征、权力结构的不平等性、创业者个人经历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调整行为的特点。制度环境特征和创业者个人经历共同影响了调整频繁性的特征;制度环境特征和权力结构的不平等性共同影响了调整倾向性的特征;创业者个人经历和权力结构的不平等性共同影响了调整专断性的特征。第四,调整频繁性直接影响调整成本和知识积累,进而影响创业者对于公司创业项目的预期;调整倾向性直接影响务实合法性水平,进而影响创业者对于公司创业项目的预期;调整专断性直接影响认知合法性水平,进而影响创业者对公司创业项目的预期。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对公司创业中调整行为、公司创业预期的聚焦以及对公司创业者与制度环境互动的刻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