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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经济时代,高等教育已经走向大众化,为了满足广大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我国从1999年开始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随着国家助学贷款的进一步发展,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各种潜在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实际效果与政策预期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一方面,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量没有完全满足广大贫困生的需求,另一方面,发放出去的国家助学贷款不能如期如数收回,导致银行的利益受到侵犯,从而缺乏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找出有效的方法来解决学生拖贷、银行惜贷的问题,将有助于促进国家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实现高等教育的公平。本文在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困境的原因及相关法律完善进行了一些研究。本文一共有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组成。正文部分则分为四章。第一章为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基础部分。首先概述了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产生的相关经济学和法学理论基础,并介绍了国家助学贷款的现有法律渊源,由此可以加深我们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明确国家助学贷款的目标和方向;其次通过对国家助学贷款法律关系性质的分析和内容即主体权利义务的梳理与归纳,能更清晰的了解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内容。第二章主要研究了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的困境以及成因。首先指出了目前国家助学贷款中学生拖贷、银行惜贷的现实困境;其次分析了产生国家助学贷款困境的原因。学生客观上的还款不能和我国个人信用法律制度的缺失导致了学生拖欠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规定与商业银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冲突,相关机制不能保障商业银行的利益,那么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银行难免会“惜贷”;政府把具有政策性目标的国家助学贷款交给商业银行来操作实施,事实上侵害了商业银行的利益;而在推进国家助学贷款的过程中,也没能制定相应的法律来支持,使其始终停留在政策的层面,影响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持续开展,此为其行为方式的缺陷。第三章介绍了国外实施助学贷款的主要立法经验。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助学贷款政策的法制化和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对其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具体地介绍了国外在助学贷款偿还上的立法设计,如多样的还款方式等有利于减轻学生还款压力、降低学生贷款拖欠率的各种立法规定。由政府承担风险为主的担保体制使贷款机构开展助学贷款不仅没有风险,反而认为是可拓展的业务。第四章则从我国助学贷款学生拖贷、银行惜贷的现实困境出发,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的方法。主要包括:提升国家助学贷款的法律层次和效力,加快制定《国家助学贷款法》,为其运行提供立法支持;调整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法律制度要素,使其更加贴近借款大学毕业生的现实状况,如制定灵活的还款方式、延长还款期限等;构建以政府为主体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分担体系,以此解决银行惜贷的问题,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运行的外部环境如改善个人信用系统等。如约翰斯通教授所言,“学生贷款是高等教育财政中最复杂、最具争议、经常被误解,然而又可能是最重要的问题”。目前我国对学生贷款的研究的许多方面还有待系统深入,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可以丰富和发展助学贷款的理论成果,有利于拓宽高等教育研究领域,深化对助学贷款规律的认识,使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建立在比较坚实的理论基础之上,从而更好地指导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