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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以往从交通运输学分析第三方物流存在的一些缺陷,提出第三方物流不仅是货主企业治理物流业务的一种模式,也是一种契约密集型的制度安排。在此基础上本文从契约经济学角度分析第三方物流风险、货主企业物流外包决策和交通运输业的第三方物流发展策略问题。 第三方物流中,货主企业和物流企业之间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在假设物流外包契约是完全契约的基础上,分析我国第三方物流中的合作风险问题,包括道德风险问题和多任务委托—代理带来的激励扭曲问题。接着放松假设条件,指出物流外包契约的不完全性,并且引入资产专用性概念,指出第三方物流中的“敲竹杠”问题将造成专业化物流中专用性资产的投资不足。第三方物流中的这些合作风险问题的存在要求货主企业做出物流外包决策。 本文根据交易费用最小的原则,提出物流业务的经营形式与第三方物流中的资产专用性程度相关,当物流业务对于货主企业来说不具备太高的专用性时适宜选择从现货市场中购买第三方物流,当物流业务对于货主企业来说具有一定的专用性时应该选择战略联盟,当物流业务对货主企业来说具有很强的专用性甚至已经成为货主企业核心业务的一部分时,货主企业应该倾向于选择自营物流。 交通运输业具有发展第三方物流的优势条件,本文提出在资产和契约双重约束下的物流企业经营模式主要包括单一功能物流、综合物流、物流代理和供应链集成四种,并且认为运输企业和货主企业之间的战略联盟以及运输企业之间的战略联盟是交通运输业向第三方物流转型能否成功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