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实施的犯罪行为,主要包括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不少国家和地区对职务犯罪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原因在于职务犯罪破坏了政府的廉洁性,产生了民众与政府的对立情绪,发生信任危机,导致社会矛盾爆发,甚至会危及社会秩序、政权稳定。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是任何一个政府都必须重视的问题,人民群众评价政党执政能力的高低,廉洁是非常重要的参考标准。打击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就是通过司法程序惩罚犯罪分子,纠正失衡的社会秩序。进入司法程序的首要步骤是职务犯罪侦查。目前我国职务犯罪侦查程序存在一些缺陷,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侦查力度不足、侦查方式有限、缺乏罪证的疑难案情难以突破等问题,从而导致之后的起诉和审判程序难以发挥有效作用。对比我国香港地区廉政公署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高效有力,结合大陆地区的职务犯罪侦查制度,研究如何修改完善大陆地区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可以有效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震慑犯罪分子,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的人身财产不受非法侵犯。笔者结合香港廉政公署有关资料和我国大陆地区实际情况,对我国大陆地区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程序和权力配置进行分析探讨,并对如何改进和完善相应制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三万八千余字。第一部分是职务犯罪的概述,介绍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职务犯罪的现实情况,并通过一系列图表数据说明了当前反腐倡廉斗争的严峻性和重要性。通过介绍我国香港地区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在与职务犯罪斗争中的成功实例说明将其作为参考的价值性。为全文的展开做好历史背景的铺垫。第二部分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基本理论,阐述了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概念、特征和性质,并介绍了世界主要国家设置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几种模式,研究了我国的模式,对我国采取的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原因进行了探讨。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香港地区廉政公署的成立历史、机构设置和各部门运行机制,根据香港特区相关法律对廉政公署的侦查权进行了剖析。从而为下文研究我国的职务犯罪侦查权提供参照。第四部分是我国大陆地区目前的职务犯罪侦查制度,介绍了职务犯罪侦查的机构设置和管辖。从人民检察院受案到侦查终结程序详细说明了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运行机制。并针对我国司法实践指出了当前职务犯罪侦查权存在缺陷和问题。这也是写作本文的缘由所在。第五部分是根据以上部分的论述,参照我国香港地区廉政公署的成功经验,检讨大陆地区职务犯罪侦查权的不足,针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改进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笔者期望通过检察独立、集中侦查权、设立特别侦查权和完善立法体系及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司法机关在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以此使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缓和党群关系,实现社会之真正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