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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社会责任意识越来越被企业重视,学术界也逐渐关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与经济后果。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企业经济活动增强,效益意识也不断提高,但部分企业一味注重经济利益的提高而忽视了应负担的社会责任,甚至导致一系列的环境破坏、食品安全、员工权益受损等现象。近年来,我国企业开始越来越重视自身应负担的社会责任,注重社会效益。这一问题也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和探索。企业履行应尽社会责任往往基于经济效益之上,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能带来的收益是否能超过可能付出的成本是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条件。而农业往往关系着民生,农业上市公司是否较好的履行其社会责任,直接影响了人民的生活。本文以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为例,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同自身价值之间存在的关系进行探索,同时区分产权性质,分别研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之间的相关关系。本文选取我国农业上市公司2014-2016为样本,将我国农业上市企业对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员工、政府及社会公益履行的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进行实证研究,并区分不同产权性质,将国有农业上市企业和民营农业上市企业进行对比研究。农业上市企业对债权人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呈负相关关系,对供应商、政府及员工的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呈正相关关系,企业积极履行对供应商、政府及债权人的社会责任,会提升企业的价值,企业对股东及社会公益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不显著。进一步通过对农业上市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对比分析发现,农业上市国有企业对债权人履行社会责任会降低企业价值;对员工及供应商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呈正相关关系,积极履行对供应商及员工的社会责任,会提升企业价值;对政府、社会公益及股东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关系不显著。农业上市民营企业对政府履行社会责任会让企业自身价值增长,而负担债权人、供应商、员工、社会公益和股东的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关系不显著。根据实证研究结果,本文为我国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提出政策性建议,并结合产权性质给出进一步建议,以期更好的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以此法律约束企业,增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本文最后提出了研究中的不足之处,并对未来的研究提出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