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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报道作为一种特殊的新闻报道形式一直倍受争议。因其具有的显著性、反常性和更易被二次传播的特性,成为媒体在市场竞争中的“王牌”之一。同样因为这些特性,使它比其他的报道方式更难把握,稍有不慎就会引发负面效果。若是对其一概否定,势必与当代的舆论环境格格不入;若是对其不加限制,则会引发舆论危机,给社会、政府和公众带来极大危害。因此,负面报道作为独立的研究客体被提了出来。本论文的主题即为负面报道及其传播效果研究,包括四个章节,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或结合实例,或进行比较,对负面报道进行了思考和探讨。 第一章“负面报道的界定及历史追溯”是后面三个章节的理论基础。首先对负面报道做出界定,主要采用的是南京大学张威教授的观点,即“‘负面报道’聚焦于那些与现行社会秩序和道德标准相冲突的事件以及一切反常现象。犯罪、丑闻、性攻击、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一类事件往往是它注重的焦点。它的目的不在于歌颂光明或倡导,而在于暴露社会敏感灰暗的一面,以使公众瞩目、警醒和震惊。在政治上,它往往站在与当局相反的一面来挑剔批评后者的政策;它强调‘变动’,‘反常’和‘冲突’。”然后把负面报道放在文化与新闻传播事业发展进程的大背景下,采用对比的方法来探讨造成它在中国和西方新闻事业中作用和角色不同的历史根源。 第二章“负面报道的特征及分类”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对负面报道进行了细分化。首次把由于传播者的主观原因造成了负面影响的报道归为“主观报道”一类。其他三类分别是“批评报道”、“公共危机事件报道”和“‘娱乐化’新闻报道”。其中对“娱乐化”报道做了尝试性的界定:指那些格调不高、热衷于炒作社会阴暗面、媚俗低级的新闻报道。由于这类报道具有很强的刺激性、迷惑性和诱导性,因此所包含的新闻价值并不高,更多的是一种“娱乐价值”,故而称为“娱乐化”新闻报道。 第三章的标题为“负面报道的误区及对策”。本章前半部分论述了负面报道的误区及成因。误区有三:过分反映阴暗面、新闻失真以及与舆论监督相混淆。本章后半部分主要针对上述误区提出了三点对策,前两条“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和“掌握两个效益并重的原则”,是基于思想层面考虑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