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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政府对于公共服务的管理水平随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增多而得到了较大的提升,这也给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带来了机遇与挑战,社会组织的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但是,我们也要清楚的认识到当前我国社会体制的改革速度远远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速度。我国社会组织在数量上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其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社会组织能力不足、办公环境较差、筹措经费能力不足等问题普遍存在。因此,本文对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的能力进行了研究。且由于社会组织能力评估的视角、途径和标准的不同,社会组织能力维度的界定、评估内容和评估指标也各不相同,目前国内并没有统一的能力划分标准,在实际的评估过程中,需要依据组织能力理论和评估理论权变的考虑问题,本文根据评估主体和目的的不同选择符合组织能力特性的评估指标与能力成熟度模型,试依此评估天津地区民非组织的承接能力,发现其能力方面的不足,提出改善意见,从而为天津地区民非组织能力的提高提供理论借鉴,同时为其他地区社会组织能力的评估提供参考。首先,本文梳理了国内外有关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文献,依据组织能力理论和评估理论,界定了社会组织的三方面能力,包括责任承担能力,专业服务能力,社会影响力。通过比较其他已有评估指标,初步确立社会组织承接能力评估指标体系,然后向有关专家学者发放调查问卷最终确立评价指标,并运用层次分析法计算指标权重。其次,依据能力成熟度模型理论,构建社会组织承接能力成熟度模型,确定成熟度模型的内容,以及每个维度的成熟度等级评价标准。最后运用社会组织承接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和成熟度模型评估天津地区民非组织的承接能力,通过问卷收集各组织的相关数据,分析处理所得数据,得出评估结果,确定其能力所处的成熟度等级,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