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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一国经济的制高点,而衍生品市场又是金融市场的高端部分,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主要市场机制已经建立,已拥有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监管框架和风险控制制度措施,期货的经济功能在逐步发挥作用。国家已在“十二五”规划中对我国未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出了要求,坚持金融创新,大力推进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本文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定性研究方面,本文对国际成熟市场第一只股指期货推出后的一系列后续股指期货标的指数的选择与合约设计进行了比较分析,推理得出股指期货后续产品的设计和发展与原有产品标的指数之间的关系,并且需要遵循的一般规则和要求。定量研究方面,本文进行了大量的实证检验工作。运用传统的OLS模型、ECM模型以及更加合理有效的ECM-GARCH模型,对备选标的指数的套期保值效果和套期保值成本进行实证检验分析得出ECM-GARCH模型得出的实证结果较OLS模型和ECM两种方法更加合理。通过综合指数代表性、流动性、抗操纵性以及与沪深300指数的互补性等统计计量等量化实证结果发现,最好的标的为中小板300指数,根据全球主要市场股指期货后续产品设计经验,利用历史波动率法、EWMA(指数加权移动平均)法和GARCH族模型等三种保证金的实证方法进行分析得出中小板300股指期货的保证金比例可以设为15%。本文的主要结论是:一,为完善我国资本市场风险对冲机制,促进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经济结构转型和推进期市产品创新发展,有必要在沪深300指数期货之后,推出与沪深300指数期货互补的中小盘股指期货。二,通过对国际成熟市场中小盘股指期货标的指数选择与合约设计的比较分析,发现沪深300指数期货后续产品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是与最具代表性股指期货产品形成互补;三,通过对国内比较有影响力的五个中小盘指数进行定量分析和综合各种统计指标进行评判得出,认为中小板300指数的套期保值效果表现最佳,适合作为我国第二个指数期货的现货标的;四,提出了中小板300指数期货的合约设计方案,认为中小板300指数合约的保证金设为15%较为合适,并设计出中小板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