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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11年一系列事件引发的非营利组织社会公信力危机,以及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治理概念,非营利组织日渐被人们所熟悉和关注。但我国学界对非营利组织的研究还不够成熟,理论的研究难以满足实践的需求。在这种大背景下,本文从财务信息披露视角对非营利组织进行研究。本文深入分析了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不同组织财务信息披露水平参差不齐、披露内容不完整、披露时间不及时以及披露渠道的信息化建设不足这四个方面的问题,同时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陕西省神木县民生慈善基金会的对比分析作为辅证。问题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内外因素来看,主要有组织内部组织文化的缺失,核心价值观的淡化和主观自觉意识的懈怠;行政体制的干预使非营利组织缺少自主性和竞争意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难以满足公众对财务信息的需求等;人才和资金不足;非营利组织内部包括财务信息披露管理在内的内部治理不完善;外部法律法规不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在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时间和对象等方面不一致;政府和社会监督不健全,在政府监督执法环节上相关部门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问题,惩治力度小,造成违法违规成本过低,非营利组织没有动力花费成本遵守规章制度;在社会监督方面,还未形成公认的第三方评估体系来促进非营利组织之间的良性竞争。为了解决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的问题,本文结合美国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的财务状况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和业务费用表对其财务信息披露情况做了概括性介绍,并辅以美国红十字会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介绍了美国法律法规对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的规范,通过对比中美差异,为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披露出现的各种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启示。最后,本文为完善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披露提出了对策建议。针对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披露出现的主要问题和原因,结合美国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的经验启示,本文提出了进行以价值观为核心的组织文化建设,提高社会工作者和非营利组织的主观能动性;改革行政体制,减少政府参与,激励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内部治理、完善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统一的具有可比性的法律体系加以规范;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模式,加强政府监管力度,有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向公众公开,加强第三方评估体系的建设,形成舆论监督,公众选择,和非营利组织之间的良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