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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在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逐步壮大为一个体系,出现了多个分支,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便是一个新兴且将长足发展的分支之一。笔者通过对职务作品的深入学习和研究发现,在实务中,人们保护职务作品权益的意识与日俱增,由此引发的著作权纠纷也愈发增多;在理论界,关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问题,学者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分歧不断,争论经久不息。在新媒体、新科技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与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相关的法律也应及时跟进。通过对我国职务作品著作权理论及实务的分析、归纳,笔者认为,当前我国著作权法关于职务作品归属问题的相关规定尚存在不足之处,如职务作品与单位作品、法人作品等区分不明,在法律适用上标准各异,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作品创作者权益受限,作品传播渠道不畅等问题。笔者试图通过分析国内外学者以及国外相关法律、国际上相关条约与惯例,关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研究与保护制度,吸取先进的研究与实践成果,结合我国实际,总结出我国著作权法关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制度的缺陷,提出相应立法及法律适用方面的措施,以求完善我国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制度,构建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职务作品著作权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