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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已经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信用危机。由于国家、企业、个人等信用关系最终都可以映射到个人信用上。因而,我国的信用危机实际上是深深地扎根于个人信用上的,其发生的实质是用以评价和传递个人信用的制度发生了危机。因此,解决我国信用危机的途径,关键就在于建立一套能评价和传递个人信用的完善、有效的个人信用信息体系。 由于个人信用信息体系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牵涉的因素很多。本文的立足点,仅限于我国银行对个人信用信息的供需分析以及相关问题的研究。 首先,论文在回顾信用概念发展的基础上,对信用做出了界定:信用不仅仅是一种心理活动,也不只是一种活动,它是“制度”。在此基础上,本文对个人信用做了明确的界定和分类。 接着,文章从我国个人信用问题对银行开展个人金融业务的危害性以及现状出发,力图找出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浅层的和深层的),以及目前解决这种现象的障碍因素。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导致银行一个人信用关系紧张的根本问题是:我国银行缺乏一个个人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和对居民各种个人信用行为所采取的有效的赏罚机制。 然后,结合统计软件SPSS10.0,文章对157个针对银行职员(分布在13家银行)的调查样本和172个针对普通居民的调查样本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出我国银行判断个人信用状况所需的个人信用信息的结构以及各自的需求强度;分析了各个个人信用信息供给源,特别是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共享的状况、动力(或态度)和障碍;与此同时,对我国建立个人信用信息体系过程中,如何理解个人隐私以及如何保护个人隐私的问题,文章也做了详细地阐述。 最后,论文通过对国内外个人信用信息体系管理模式的比较分析,并在调查样本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现阶段我国建立个人信用信息体系的难点和障碍,对此也提出了相应的建议。